7 因为如果第一个约没有缺点,就不必另立新约了。
7 原来,如果那第一个约是无可指责的,就没有寻求第二个约的必要了,
7 第一个约若没有瑕疵,就无须寻求第二个约了。
7 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后约了。
7 如果头一个约没有缺点,就没有寻求另一个约的必要了。
7 假如第一个契约无懈可击,那就不需要再有第二个契约取代它了。
这样看来,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应许是否互相矛盾呢?当然不是!如果颁布的律法能带给人生命,人就可以靠律法得到义了。
耶和华的这誓约不仅是与你们立的,
以色列人在利未祭司制度的基础上承受律法,如果通过这个祭司制度可以达到纯全,又何必照麦基洗德的模式而不是亚伦的模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呢?
以前的条例由于本身的弱点和无用被废除了,
但如今,耶稣得到了一个更超越的职任,正如祂担任了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是根据更美的应许所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