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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29:24 - 和合本修订版

24 与盗贼分赃的,是恨恶自己的性命; 他虽听见发誓的声音,也不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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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24 与盗贼为伍是憎恶自己, 他即使发誓也不敢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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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准译本

24 与盗贼分赃的,恨恶自己的性命; 即使听见要被诅咒,他也不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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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24 人与盗贼分赃,是恨恶自己的性命; 他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却不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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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24 人与盗贼分赃,是恨恶自己的性命; 他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却不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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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本

24 与盗贼分赃的,是恨恶自己的性命; 他虽然听见要他起誓作证的声音, 却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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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普通话本

24 参与犯罪就等于憎恨自己的生命, 即便听见受害者的诅咒, 也不敢当众承认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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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29:24
11 交叉引用  

弃绝管教的,轻看自己的生命; 领受责备的,却得智慧的心。


王的威吓如狮子吼叫, 激怒他的是自害己命。


与妇人行奸淫的,便是无知, 做这事的,必毁了自己。


得罪我的,害了自己的生命, 凡恨恶我的,喜爱死亡。”


你的官长悖逆, 与盗贼为伍, 全都喜爱贿赂, 追求赃物; 他们不为孤儿伸冤, 寡妇的案件也呈不到他们面前。


“若有人犯了罪,就是听见了誓言,他本来可以作证,却不把所看见、所知道的说出来,必须担当他的罪孽。


他教导他们说:“经上不是记着: ‘我的殿要称为万国祷告的殿吗? 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


他对母亲说:“你的一千一百块银子被人拿走了,为此你发咒起誓,也说给我听。看哪,银子在我这里,是我拿的。”他母亲说:“愿我儿蒙耶和华赐福!”


约拿单对他说:“绝无此事!你必不至于死。看哪,我父做事,无论大小,没有不告诉我的。我父亲为什么要隐瞒我这件事呢?不会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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