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8:3 - 和合本修订版3 祭司从百姓当得的权益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物的,要把前腿、两腮和胃给祭司。 参见章节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3 众人所献的牛羊的前腿、腮颊和胃应归祭司。 参见章节中文标准译本3 祭司从民众应得的份是这些:那些祭献牛或羊的人,要把祭物的前腿、腮颊和胃肠给祭司。 参见章节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3 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 参见章节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3 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 参见章节新译本3 “祭司从人民应得的分是这样:人无论是献牛或是献羊,要把前腿、两腮和胃给祭司。 参见章节圣经–普通话本3 “民众献上的牲祭,无论是牛还是羊,它们的前腿、两颚和肚子要归祭司所有,这是祭司的应得之份。 参见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