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6:20 - 和合本修订版20 祭司要拿这些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作为摇祭;这和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一样是圣物,是归给祭司的。然后拿细耳人才可以喝酒。 参见章节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20 然后,祭司要把这些祭物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些祭物与作摇祭的胸肉和作举祭的腿肉一样,都是归给祭司的圣物。此后,拿细耳人便可以喝酒。 参见章节中文标准译本20 然后祭司要把它们作为摇献祭物,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些连同摇献祭物的胸肉以及供物的大腿,都是归于祭司的圣物。之后拿细耳人就可以喝酒了。 参见章节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20 祭司要拿这些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与所摇的胸、所举的腿同为圣物,归给祭司。然后拿细耳人可以喝酒。 参见章节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20 祭司要拿这些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与所摇的胸、所举的腿同为圣物,归给祭司。然后拿细耳人可以喝酒。 参见章节新译本20 祭司要把这些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些和作摇祭献上的胸和作举祭的腿,同为圣物归给祭司;然后拿细耳人才可以喝酒。 参见章节圣经–普通话本20 祭司要拿这些东西在主面前摇一下,作为摇祭献给主。这些东西与作为摇祭的胸肉和作为举祭的羊腿同为圣物归给祭司。然后,拿细耳人就可以喝酒了。 参见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