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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28:24 - 和合本修订版

24 一连七天,在经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浇酒祭之外,每天要这样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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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24 接连七天,除了日常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还要照上面的规定给耶和华献上馨香的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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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准译本

24 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酒祭以外,一连七天,每天都要这样献上火祭的食物,作馨香之气献给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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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24 一连七日,每日要照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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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24 一连七日,每日要照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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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本

24 一连七日,每日都要献上这样的祭物,给耶和华作馨香火祭的食物,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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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28:24
5 交叉引用  

献第一只羔羊时,要同时献上十分之一伊法细面,调和四分之一欣捣成的油,再献四分之一欣酒作浇酒祭。


节期的七天内,每天他要预备无残疾的七头公牛、七只公绵羊,给耶和华为燔祭;每天又要预备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


祭司要把这些烧在坛上,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


要对他们说:‘这是当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每天两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小公羊,作为经常献的燔祭。


所有的祭司天天站着事奉上帝,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


跟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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