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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12:25 - 中文标准译本

25 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去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将保全生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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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25 爱惜自己生命的,会失掉生命;憎恶自己今世生命的,必保住生命,直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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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订版

25 爱惜自己性命的,就丧失性命;那恨恶自己在这世上的性命的,要保全性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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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25 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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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25 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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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本

25 爱惜自己生命的,就丧掉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必会保全生命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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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普通话本

25 那些爱惜自己生命的人会失去生命,而憎恶世上自己生命的人则会保全生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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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12:25
13 交叉引用  

于是我恨恶生命,因为在日光之下所做的事,对我都是悲苦。是的,全是虚空,全是捕风!


寻得自己生命的,将失去生命;为我的缘故失去自己生命的,将寻得生命。


因为凡想要保全自己生命的,将失去生命;凡为我的缘故失去自己生命的,将寻得生命。


凡是为我名的缘故而舍弃房屋,或兄弟,或姐妹,或父亲,或母亲,或儿女,或田产的人,都将得到百倍,并且继承永恒的生命。


因为凡想要保全自己生命的,将失去生命;凡为我和福音的缘故失去自己生命的,将保全生命。


“如果有人到我这里来,而不恨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生命,他就不能做我的门徒。


凡想要保全自己生命的,将失去生命;凡失去自己生命的,将保存生命。


但是我不把自己的生命看为宝贵,为要跑尽我该跑的路程,完成从主耶稣所领受的服事工作,为神恩典的福音郑重地做见证。


这时候保罗说:“你们为什么哭,使我心碎呢?我为了主耶稣的名,不仅被捆绑,即使死在耶路撒冷,也都预备好了。”


有些妇女得回了那些从死人中复活的亲人;有些人受酷刑至死也不肯接受释放,为要得到更美好的复活;


他们藉着羔羊的血,藉着自己所见证的话语而胜过了它, 他们至死也没有爱惜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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