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7:21 - 中文标准译本21 如果有人触碰了任何不洁之物——无论是人的污秽还是不洁净的动物,或是任何不洁净的可憎之物——然后吃了献给耶和华的平安祭的肉,这人也要从民中被剪除。” 参见章节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21 如果有人接触到人或兽的不洁之物,或任何不洁的可憎之物,又吃献给耶和华的平安祭祭肉,要将他从民中铲除。” 参见章节和合本修订版21 若有人摸了不洁之物,无论是人体的不洁净,或是不洁的牲畜,或是不洁的可憎之物 ,再吃了献给耶和华平安祭的肉,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参见章节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21 有人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可憎之物,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参见章节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21 有人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可憎之物,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参见章节新译本21 人若是摸了任何不洁,或是人的污秽,或是牲畜的污秽,或是任何不洁净的可憎之物,然后吃献给耶和华的平安祭的肉,那人必从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 参见章节圣经–普通话本21 “如果有人接触了不洁净的东西,无论是人的秽物还是不洁净的动物或是不洁净的可憎之物,他又吃了献给主的平安祭的肉,必须将他从主的子民中除名。” 参见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