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5:1 - 中文标准译本1 “当一个人听到带着诅咒的作证令,而他作为见证人,却不说出所看见所知道的,他就是犯了罪,他要承担自己的罪责。 参见章节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1 “如果有人当庭作证,却不肯把自己所知所见的说出来,就是犯罪,要担负罪责。 参见章节和合本修订版1 “若有人犯了罪,就是听见了誓言,他本来可以作证,却不把所看见、所知道的说出来,必须担当他的罪孽。 参见章节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1 「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 参见章节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1 「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 参见章节新译本1 “如果有人犯罪:他听见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证人,却不肯把看见或知道的说出来,他就要担当自己的罪责。 参见章节圣经–普通话本1 “‘如果有人目睹了现场事件或了解事实真相却不出来作证,他因隐瞒证据而受到公众指责,这人就算有罪,要承受责罚。 参见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