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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3:11 - 中文标准译本

11 祭司要把这些在祭坛上烧献为烟,作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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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11 祭司要把这一切放在祭坛上焚烧,作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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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订版

11 祭司要把这些烧在坛上,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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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11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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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11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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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本

11 祭司把这些焚烧在祭坛上,是献给耶和华作食物的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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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普通话本

11 烧化在祭坛上,作为食祭献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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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3:11
17 交叉引用  

我像水一样被倾倒, 我全身的骨头都脱节了; 我的心像蜡那样, 在我里面融化。


“你要吩咐亚伦:你世世代代的后裔中,凡是身上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上他的神的食物。


他们要成为圣洁的归于神,不可亵渎神的名;因为是他们要献上耶和华的火祭——神的食物,所以他们必须圣洁。


你要使祭司分别为圣,因为是他要献上你神的食物;他对于你们应当是圣洁的,因为我耶和华,把你们分别为圣的那一位,是圣洁的。


也不可接受外邦人手中任何这样的牲畜,作你们神的食物献上;因为这些身上有损伤、有残疾的,不能代表你们蒙悦纳。”


祭司要把这些在祭坛上烧献为馨香之气,作火祭的食物。 “所有的脂油都归于耶和华。


亚伦的子孙要把这些,连同火上木柴上的燔祭,在祭坛上烧献为烟,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亵渎我的名,是因你们说:‘主的桌子是可以被玷污的,其上的果实和食物是可以被藐视的!’


你们藐视我的名是因你们把被玷污的粮食献在我的祭坛上,却还问:‘我们是怎么玷污你的呢?’又因你们说:‘耶和华的桌子是可以被藐视的!’


“你要吩咐以色列子民,对他们说:你们务必在所定的日期向我献上祭物作馨香之气,作为献给我的火祭食物。


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酒祭以外,一连七天,每天都要这样献上火祭的食物,作馨香之气献给耶和华。


神既然没有顾惜自己的儿子, 为我们所有的人舍弃了他, 难道不会把万有也连同他一起赐给我们吗?


你们不能既喝主的杯,又喝鬼魔的杯;不能既吃主的筵席,又吃鬼魔的筵席。


看哪,我站在门口敲门。如果有人听见我的声音就开门,我就会进到他那里,而且我与他、他与我,将要一同吃宴席。


跟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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