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3 - 中文标准译本3 素祭中所剩的,归于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耶和华火祭中的至圣物。 参见章节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3 剩下的素祭要归亚伦及其子孙,这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是至圣之物。 参见章节和合本修订版3 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至圣的。 参见章节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3 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 参见章节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3 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 参见章节新译本3 祭余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至圣之物。 参见章节圣经–普通话本3 素祭余下的部分归亚伦和他的家族所有,因为这是圣化归主的祭物中的至圣物。 参见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