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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10:14 - 中文标准译本

14 至于摇献祭的胸肉和供物的大腿,你和你的儿女可以在洁净的地方吃,因为这些是以色列子孙的平安祭中,给你的份例以及你儿子们的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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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14 至于作摇祭的胸肉和作举祭的腿肉,你们和你们的子孙可以在洁净的地方吃。因为在以色列人所献的平安祭中,这是你们应得之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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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订版

14 这摇祭的胸和这举祭的腿,你要在洁净的地方和你的儿女一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归给你,作为你和你儿子当得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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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14 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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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14 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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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本

14 至于作摇祭的胸和作举祭的后腿,你们也要在洁净的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要一起吃,这是从以色列人献的平安祭中,给你和你儿子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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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普通话本

14 “但是作为举祭的胸肉和作为特殊贡品的腿肉则可以在其他洁净的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可以吃。因为这是以色列人所献的平安祭中你们的应得之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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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10:14
10 交叉引用  

他们承接圣职、分别为圣时用来赎罪的那些祭物,只有他们可以吃,他们以外的人不可以吃,因为那些是神圣之物。


你们必须在神圣的地方吃,因为这是耶和华的火祭中给你的份例以及你儿子们的份例;我是如此受的吩咐。


但祭司的女儿如果成了寡妇或被休了,而且没有后裔,又像她年幼时那样回到她的父家,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祭司家以外的任何人,都不可吃。


至于胸肉和右腿,亚伦把它们作为摇献祭物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都是照着摩西所吩咐的。


“以色列子孙奉献的供物,就是他们所有的摇献祭物,也归于你;我把它们赐给你和与你一起的儿女们,作永远的份例,你家里所有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以色列子民带到祭司那里的所有圣物中,凡是供物,都要归给祭司。


耶稣对他们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那派我来者的旨意,并且完成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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