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6:12 - 圣经–普通话本12 “每隔三年,你要从当年的收成中提取出十分之一,把它们送给利未人、寄居的外族人以及孤儿和寡妇,使他们在你的各个城镇中都能吃得饱饱的。 参见章节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12 “每逢第三年是十一奉献年。你们应当把自己所有出产的十分之一拿出来分给利未人、寄居者和孤儿寡妇,使他们在你们居住的城邑吃饱喝足。 参见章节中文标准译本12 每个第三年,就是在十一奉献年,当你献完了你所有收成的十分之一,并且分给了利未人、寄居者、孤儿和寡妇,使他们在你城中吃得饱足, 参见章节和合本修订版12 “每逢第三年,就是捐十分之一的那年,你从你一切土产中取了十分之一,要分给利未人、寄居的、孤儿和寡妇,使他们在你的城镇中可以吃得饱足。 参见章节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12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产的十分之一,要分给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使他们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饱足。 参见章节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12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产的十分之一,要分给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使他们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饱足。 参见章节新译本12 “每逢第三年,就是十分献一之年,你把一切出产的十分之一完全取出,分给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儿寡妇,使他们在你的城中吃饱了以后, 参见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