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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7:27 - 圣经–普通话本

27 凡吃了这血的人,必须将他从主的子民中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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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27 凡吃血的,要将他从民中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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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准译本

27 无论什么人,吃了任何血,这人就要从民中被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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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订版

27 无论谁吃了血,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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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27 无论是谁吃血,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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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27 无论是谁吃血,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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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本

27 无论谁吃了甚么血,那人必从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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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7:27
7 交叉引用  

“‘如果任何以色列人或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族人吃血,我就要摒弃这人,他就要从他的族人中除名。


任何人吃了本应作为食祭献给主的牲畜的脂肪,必须把他从主的子民中除名。


“‘无论你们住在哪里,都不可吃鸟或兽的血。


那么,那些践踏上帝之子的人,那些亵渎了契约上的血—他圣洁的血的人,以及那些侮辱了恩典之灵的人,试想他们该受到多么严厉的惩罚吧!


有人向扫罗报告: “民众吃了带血的肉,得罪主了!” 扫罗说: “你们背信了!快滚一块大石头到我这里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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