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然后,祭司要献上那两只斑鸠或鸽子,哪种力所能及就用哪种,
30 然后献上那人按自己能力带来的两只斑鸠或雏鸽,
30 然后他要献上一只负担得起的斑鸠或雏鸽,
30 那人又要照他手头财力所及,献上斑鸠中的一只或雏鸽中的一只,
30 那人又要照他的力量献上一只斑鸠或是一只雏鸽,
及两只斑鸠或鸽子,哪种力所能及就用哪种,一只鸟献作赎罪祭,另一只献作烧化祭。
因为我们的自私欲望削弱了律法,所以律法没有力量。但是上帝做了律法做不到的事情: 他派自己的儿子来到世上,让他具有与凡人同样的生命,其他所有的人却把这生命用于罪恶。他把儿子派来作为赎罪的祭献,即上帝用了一个凡人的生命宣判并毁灭罪恶。
主的律法还说他们必须献祭: “必须为主献上一对鸽子或两只幼鸽。”
如果她买不起羊羔,可以用两只斑鸠或雏鸽代替,一只献作烧化祭,一只献作赎罪祭,由祭司为她行洁净礼,使她在礼仪上洁净。”
“‘如果他买不起羊,可以用两只斑鸠或雏鸽为自己赎罪。一只献作赎罪祭,另一只献作烧化祭。
手掌里剩余的油则涂抹在求洁净人的头上,在主的面前为他赎罪。
一只献作赎罪祭,一只献作烧化祭,与素祭一同献上。这样,祭司就在主的面前为他行了洁净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