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 5
哥林多前书第五章拾穗
【林前五1】「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
淫乱(porneia)严格地是指召妓(porne),但也用来指任何性欲的罪。“收”(has)可能指收“作妻子”,或“收作妾侍”,他父亲的妻子(中文译作“继母”),可能不是指“他母亲”,否则保罗一定会说出来的。不过,这是指他引诱了他的继母,或与他父亲离了婚的女人,或他父亲已死,留下她为寡妇,就不大清楚了。但他们中间发生了一宗极严重的丑闻,不合伦理道德的结合,这就很明显了。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并不是说外邦人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而是说很少出现,而且被定为恶事。就如罗马律法及旧约圣经(利十八8,二十11;申二十二30,二十七20),都禁止这样的事。留意Hurd尝试把这恶事减轻,认为保罗在说一种“属灵的婚姻”(p.278),是“极有可能”的解释。可是,属灵的结合怎会称为porneia?——《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可见基督徒也有可能比外邦人更厉害的罪。――《读经指引》
『风闻』或译公然的、公开的、风行的等等,不是没有根据不敢确定的。―― 牛述光
第5、6两章为保罗针对哥林多教会内部问题,说明自己的立场。他要处理的有两件事:一是乱伦事件(5章),一是彼此争讼。
这里所讲的“淫乱”是指乱伦,有人娶了继母为妻(可能那位继母比他年轻)。当事人的父亲是不是还在,这里没有说明;即使已经去世,也不应该。这一类的乱伦,不但摩西律法禁止(利十八8;申二十二30;二十七20),就是罗马、希腊社会也不容许;故此说:“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启导本圣经注释》
淫乱: 在希腊语中指男女之间的一种乱伦,在这里具体指出了近亲相奸罪。他的继母: 不是生身母亲,而是父亲后娶的妻子或妾。收: 是现在动词,暗示这罪行不是一时的,而是一直继续到现在。这种行为是律法上严禁的,在当时外邦人眼中也被视为最可耻的罪(利18:8,申22:30)。──《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前五1~2】保罗并没有把这淫乱的罪只归在某一个信徒身上,他却指向教会:『在你们中间有淫乱…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这个罪,乃是属于整个身体的罪;并且羞愧和忧伤,也不该只是一个肢体的,而是属于整个身体的。―― 倪柝声
【林前五1~5】这段经文具体指出了近亲相奸罪,强调基督教共同体所担负责任的连带性,对罪和不义,继续保持沉默、帮助是当受指责的罪行。──《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前五1~13】在前面(1-4章)保罗论及哥林多教会的纷争问题,现在开始具体讲述淫乱问题。当时哥林多城以淫佚放荡而恶名昭彰,其道德水平比当今世界还要败坏。哥林多地区这样的淫乱习气已透到教会内,导致了近亲相奸的乱伦事件,保罗痛斥这近亲相奸罪和哥林多教会对此作出的麻木不仁和沉默态度(1-5节),要求他们效法基督持定圣洁的生活。本章特别指出如下内容:①性堕落是致命的罪恶;②其影响力很容易蔓延;③信仰的未成熟和人的骄傲导致肉体的放纵和不道德;④道德的纯洁是形成信仰共同体的必备因素。──《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前五2】「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
他们自高自大(“puffed up”见四6),自视超人一等,以致行动高傲自大,而不是以信徒谦逊敦厚作行事的态度。这是因为他们以为信了主就有自由,无论做什么都有所倚恃(参六12,十23)。保罗说他们应该哀痛,他用的动词(epenthesate)一般用在悼亡上(虽然不是单用在这方面)。因此,可能暗示教会经历了有人去世的哀痛(参莫法特,“宁愿你们为失去一成员而哀悼!”)。保罗用hine作连接词,在这里可能是指预期的后果,意思是说哀痛的结果,就会把犯事的人除去。也可能等于命令式,“把他赶出去”(参RSV,莫法特)——《丁道尔圣经注释》
有罪还自夸,竟不知耻的说自己心怀宽大,给人完全自由,这正是希腊智慧的败坏。―― 牛述光
『哀痛』:豺狼已进入神家,咬了一个弟兄,我们如何能不哀哭;将开刀失去一个肢体,全身为甚么不悲哀、不疼痛?―― 谢模善
“还是自高自大”,是指哥林多信徒对所犯的罪,一点不觉得自己不对。这种自义比五1的罪更要不得。“赶出去”大概是指把那人革除,逐出教会。──《启导本圣经注释》
保罗大大责备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对犯淫乱的人,没有作出任何反应,甚至助长这种恶行,而且不顾这种罪恶事实而骄傲自大。在这里我们可以认识到:①基督徒担负的责任具有连带性和肢体意识;②莫不关心和骄傲是阻碍人去爱人的罪行;③可以明白在任何罪恶中,都赐予人悔改之恩典的神的大爱(5节)。──《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前五3】「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心却在你们那里,好像我亲自与你们同在,已经判断了行这事的人。」
“因为”(for)(NIV删去了),把上下文连接上去。下文引伸自保前面所说的,我是强调的语气。哥林多人失职,没有尽本分行事,而保罗的态度则刚好强烈的相反。在场该采取行动的人,不理不管,那不在场的,原可用距离远作借口不管的,却采取强烈的处分。保罗描述这处罚的大会,又逼真又深刻。他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但他心却在你们那里(参西二5),他已经判断了那人,动词的完成式表示已成定案。他没有提犯事者的名字,只用他的行径来提及他。——《丁道尔圣经注释》
已经判断了: 明确制定了对犯近亲相奸罪者的惩罚,表明教会有权惩罚犯罪的圣徒。──《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前五3∼4】保罗的意思是,假如教会照他的指标,把那人革除,他虽然身不在哥林多,他的心灵一定与他们在一起(比较西二5)。──《启导本圣经注释》
【林前五3~5】惩戒总是一个补赎的步骤,其目的乃在于挽回犯罪的弟兄。就是到最严重的地步,最末了也是为了『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只要他是神的儿女,在神所有的审判中都是带着怜悯的。当我们代表神审判祂任何一个儿女时,都该满了怜悯。即或我们外面的行动可能是惩戒,但里面的态度总该是爱。―― 倪柝声
【林前五4】「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
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NIV删去了)我们主耶稣的权能,两句可以与全句许多部分接在一起。下面列出七种可能的解法:
第一“奉主名”用在“你们聚会”,“用权能”则连在“交给撒但”上(“奉主名聚会,用权能交给撒但”)。
第二两句同时用在“聚会”上(“奉主名及以主的权能聚会”)。
第三两句同时用在“交给”(“奉主名及以主权能交给撒但”)。
第四两句同时用在两件事上。
第五“奉主名”用在“交给”,而“用主权能”却连在“当你们聚会”这分词子句上(“当你们以主权能聚会,奉主的名把他交给撒但”)。
第六“奉主名”用在“判断”,“以主权能”则连在“当你们聚会”(“我奉主名已判断了,当你们以主的权能聚会时……”)。
第七“奉主名”用在“判断”,“以主权能”用在“交给撒但”(“我奉主名判断了,你们以主权能把他交给撒但”)。
我们无法肯定哪一个说法不合,只能假设哥林多人深知保罗,也知道当时的处境,自然会看得明白句法所指。我们却不晓得。基本上我较偏重第五项,理由是奉主名这样严肃的句子,多半会与主要动词交给连上,而不连在副句的分词上(“聚会时”),同时,提到权能,也刻画出聚会的庄严性质。那不是几个藉藉无名的哥林多人聚集,保罗的心灵在此,主耶稣的权能也在场。——《丁道尔圣经注释》
暗示法庭审判时的情景,证明对淫乱者惩罚的正当、合法性,强调教会发出惩戒时,应以基督的权威为根据,而不是以人的力量。──《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前五4,5奉耶稣的名把犯罪的人交给撒旦还能得救么?】
答:当保罗风闻在哥林多教会中有淫乱的事发生时,他立刻用严厉的话指示教会处理此事,要「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五2),意思就是要把那些恶名昭著的犯罪者革除出去,同时要在聚会的时候,来公决处置施行惩戒,就是应该「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全能,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旦,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五4,5),照新约圣经的教训撒旦是在这「世界的王」(约十二31),但是它只能伤害人的肉体,像约伯的身体受苦(伯二5,6),驼背的女人被捆绑十八年(路十三11,16)等事,又如在提前一20节书所说的「其中有许米乃和亚历山大,我已经把他们交给撒旦,是他们受责罚,就不再谤渎了。」由这些经节看来,撒旦苦害人的肉体,是经过神所许可的,因为他的肉体败坏之后,而能认识其所处的卑微地位和败坏的罪性,使他会因此可能而悔改,在主再来的日子,以致灵魂得救,至于使徒们使用这样惩戒罪人的权柄和方法,乃是神所授予的(参徒五1-11,十三9-11;林后十8,十三10)。有人推想保罗此次所执行的重刑惩戒这样的方法,对于以后的哥林多教会悔改的趋向(参林后七9-12,二6-11),但这种惩戒的方法,在今天的教会竟未能实行,被视为罕见的事。——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林前五5】「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
交给撒但是很不寻常的话(只在提前一20再出现)。不管它有别的什么含义,必然包括逐出教会的意思(见2、7、13节)。这话暗示在教会以外的世界,就是撒但的范畴(西一13;约壹五19;参弗二12)。因此,被逐出教会就是被送到撒但掌权的领域,丧失了一切基督徒的权利,是很强烈的语句。戴斯曼根据某些异教的经卷,辩说这字指“一种严肃的咒诅举动”(LAE, p.303)。
“败坏他的肉体”一句更难明,赶出教会何能有这样的后果,实在不易解释。多半人有两个解法,其一认为“肉体是人性的卑下部分”,这经文意思是败坏他邪淫的欲念(NIV作罪恶本性得以毁坏;参Redpath,“把他交给撒但,直至他向肉体低头的生活原则终结了”)。不过,把一个人交给撒但,怎能有这洁净的果效,就难以明白,本该刚好相反,他的情欲更会挑惹起来才是。但可能保罗心目中知道,犯事的人从教会相交的圈子隔绝后,他将蒙受的后果。眼前经历的撒但世界,与回忆中属神的景况比对之下,会引起他感觉上、行为上一种反感,把肉体的情欲也销毁了。
另一看法认为“肉体”是身体上的,所以指病痛或甚至死亡。难题是赶出教会怎能引致这样的结果;不过,保罗也提过属灵的失败,引致身体的受害(十一30),亚拿尼亚和撒非拉就是极端的例子(徒五1∼10);参以吕马瞎了眼(徒十三8∼11),还有保罗“身上的一根刺”,就是撒但的差役(林后十二7)。很可能保罗体会到这犯事的人被逐出教会,会引致身体上的后果,因为他从神的教会安全的领域中出去了。整体看来,这第二种看法较有可能。屈梭多模也是这样看法,但把肉体方面的意思,看作“给撒但设下规限”,免他过分越分。屈梭多模引用约伯的例子,撒但可以加害约伯的身体,却不能取他的性命(伯二6以下)。保罗把刑罚视作捡回的方法,肉体虽然毁坏了,灵魂却得救。这得救是指完全的得救,下句在主耶稣的日子就是这用意。到了最后审判之日,他指望在神子民中见到这犯事的人。——《丁道尔圣经注释》
保罗要将这一个犯罪的人的身体交给撒但,这是明显给我们看见生病是从犯罪来的。轻的是疾病,重的是死亡。凭林后七9~10来看,保罗是叫他病,不是叫他死;因为那一个人后来懊悔,生出永不后悔的懊悔来。保罗说,你们就应当赦免他(林后二6~7)。这里是说要将这一个人的身体交给撒但,不是将他的生命交给撒但。将他的身体交给撒但,是叫他生病,不是叫他死。信徒违背主,常是他们生病的原因(林前十一29~30)。所以,生病时,第一要查考的,就是我有没有得罪神。―― 倪柝声
『交给撒但,』弟兄已向撒但投诚,成了撒但的掳物,教会就当把该撒的物归给该撒,不容该撒的东西混在神的家里;教会虽未守住全体,却宁愿失其一而保守其余。―― 谢模善
信主的人是已经脱离撒但的权势,不受它管辖的人。惩罚1节犯淫乱罪的人的办法是把他革除,从主的保守中赶出去,交到撒但手中,受它的攻击和责罚(提前一20)。疾病、痛苦和死亡,都是神对人的一种惩治(十一30)。“败坏他的肉体”指的可能是比疾病和痛苦更厉害的刑罚;犯此罪的人必须现在就受到身体的败坏;若肯痛改前非,他的灵魂在主来的日子可望得救。从“可以得救”的话知道此人是已归信的人。有的译本将“肉体”译为“罪性”,一个信徒被赶出教会,极端痛苦之余或能悔改,脱去邪恶的行为。──《启导本圣经注释》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 指:①把行淫乱的人逐出教会,交给撒但支配下的世界;②因撒但受肉体上的痛苦(帖前2:18,提前 1:20)。灵魂……可以得救: 提到惩戒犯罪者的目的。惩戒不是对犯罪之灵魂所发出的最终审判或弃绝,而是以使他悔改、回头为目的而加给的苦难,是以救恩为前提的,是神大爱的看顾。本节特别教训:①对犯罪者不闻不问的行为不是爱,而莫不关心所致的行为,会把那人推向灭亡,也会使别人一同堕落;②明确指出真惩戒的精神乃是爱。──《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前五5{\Section:TopicID=325}交给撒但】
问:每读圣经至哥林多前书五章五节时,心中常起疑问,盖既说交给撒但,则怎能又于教主耶稣的日子得救呢?祈请赐教为祷。请详示如何方为交给撒但。
答:请饶恕我因为到了这一期方有机会来回答你的问题!使徒在此所说交给撒但的人,就是那位犯奸淫的信徒。他已是一位「弟兄」(11节),所以,他已是一位得救属乎主的人。再看七至八节的话,就知这人已经得��主耶稣为他逾越节的羔羊了,但是他却没有守除酵节。他已经靠宝血,所以,他已经得救了。但他尚未除去罪恶而已。
一个人,得救的人,一次得救,尚是永远得救。使徒只将其身体交给撒但,他的灵魂尚是属主的。信徒的身体,原来乃是有神的保护。撒但常是爱作信徒的凶手,都是神的手限制撒但。神的手一挪开,撒但尚要立刻作工(比较约伯的故事)。所以,这人的被交撒但,就是神的手移开,不再不许撒但作工。这人的肉体就受撒但的苦害,或者竟不至于死,以警戒他。犯罪者肉体快乐,所以,肉体当受苦。―― 倪柝声
【林前五5保罗要把犯罪的人交给撒但,如何解释?】
一、有人解释此举指将信徒从教会中开除(有人称为“出教”即革出教会),不许他领受圣餐,也不再与他来往。所以本章在13节明明说:“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以后,教会革除会友,也以此为根据。
二、但有人认为将犯罪的人革出教会,并不能“败坏他的肉体”,更不能使他的灵魂得救。一个人被革出教会,心情恶劣,面子全失,可能更放纵去犯罪,怎能得救?这“败坏肉体”除非指该犯罪的人因犯淫乱而馒慢伤残自己的身体而言。但保罗说把该人“交给撒但去败坏他的肉体”,显见不是该人自己以犯罪的行为伤害自己的身体,乃是属灵的一种看不见的事情,由撤但去主持,使他肉体败坏。
撒但曾获得许可败坏约伯的身体,使他浑身生疮(伯二章4一8节),但约伯是个完全人,并非犯罪的人。
彼得因为亚拿尼亚、撒非喇夫妇二人串同犯罪,曾严厉责备他们,他们便气断身亡(徒五章1一11节)。这事是否即交给撒但,败坏他们的身体呢?
保罗曾咒诅行邪术的以吕马(实与“巴那稣”同为一人,徒十三章6一7节),使他瞎眼,可能也是交给撒但败坏身体的表示。
保罗也曾将他的仇敌许米乃与亚力山大交给撒但(提前一章20节),使他们受责罚。
有些解经家认为保罗所宣告这种惩戒犯罪信徒的方法,是有效的,因为交给撒但败坏他身体之后,他会因此而悔改。在保罗写哥林多后书时,似乎哥林多这犯罪的人已有悔改的意向,同时也表示保罗在处置属灵的事上也比较温和。林后二章6一11节说“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同时又表示不要给撒但有机会胜过他们,意思可能是不必再用“交给撒但”的方法,撒但的“摊子”再没有犯罪的信徒出现了。
“体恤比责备更有功效,
助导比批评更感动人。”――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林前五5,7】这里也是说明,治理教会者,不可照着天然的慈仁、宗教的良善,纵容、姑息一切败坏的事,反该根据基督和十字架的原则――『逾越节的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保全教会的圣洁――『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读经指引》
【林前五6∼8】“这自夸”指的不是自夸的行为,而是那件教会不肯悔改的罪。“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本来是一句成语,保罗借用来说明教会中小小的罪可以产生大影响。“酵”在圣经中多数指不好的事物,如罪恶、坏的教训等(可八15);也可指好的事,例如《马太》十三33和《路加》十三21的比喻。“全团”是藏酵的面团。既然用了酵与面为比喻,保罗进一步用犹太人逾越节除酵的习俗,来说明圣洁生活之道。逾越节是预表神救赎工作的节期,“逾越节的羔羊”就是基督。羔羊被杀献祭预表基督钉十字架。逾越节前一晚,以色列人宰杀羊羔献祭前,先要清除家中有酵的东西,连吃的饼都要没有发过酵的,称为“无酵饼”。教会这个新的属灵团体里的信徒,生活行为也当圣洁,应除尽一切的酵。
“守这节”(8节)指除酵节,在逾越节后举行,一共七天(出二十三15;三十四18)。这不是说要他们去庆祝旧约的节期,而是说信徒应献的逾越节的羔羊已由主基督一次献上,从今以后不可再沾染淫乱、相争等罪,应一生度圣洁生活。──《启导本圣经注释》
酵: 有:①基督的福音(可13:33;路13:21);②罪(出12:15;加五9)之意。在这里象征“罪恶”。通过本文象征性的表现,保罗强调信基督的信徒是酵,是从罪恶中得蒙拯救的新存在,并强调由于罪恶急速蔓延的性质,为了维持教会的纯洁性必须丢弃罪恶(来12:1)。──《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前五7】「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
哥林多人是无酵的新团,事实上如此;但要活出这新团来,就要除去旧酵。保罗用的动词是ekkathairo,是“清除”的意思。罪是污秽不洁的,像酵一样会不住发动,直到渗透全团。唯一解救的方法,是把罪恶完全清除。因此,保罗提到无酵的新团,教会不是旧社会修补而成的,乃是彻头彻尾簇新的(林后五17)。世人罪恶的特质已经从他们身上除去,“从腐败中释放”出来(韦慕特,Weymouth)。保罗不是说“你们应该没有酵”,而是视作事实而说的;信徒本来就是如此,因此,就不该把旧酵再带回来。在这段里是指罪恶。
因为一字带出保罗这样肯定的理由。叫万事更新的惊天事迹,就是基督已被杀献祭了,祂是我们的逾越节(奇怪许多译本加上羔羊,在NIV是“lamb”,其实在希腊文中没有,且也不正确,因为献的可能是小羊(kid),保罗只是说“逾越节”pascha而已。)基督之于信徒,正如逾越节之于犹太人一样。在埃及的时候,他们献上祭物,好使灭命天使越过他们;他们得了拯救,一群奴隶蜕变为神的子民。保罗用这比喻提醒读者,基督的死拯救他们从罪的奴役中出来,成为神的子民。他强调的是进入新生命,酵的表征就成了重点。古代以色列人要把所有的酵从祭物中除掉(出十二15,十三7),到了保罗的日子,逾越节一件大事就是郑重万分地在筵席之前,搜查一切酵菌,清除净尽。这件事必须在逾越节之前,在圣殿献羊之前做好。保罗指出基督,我们的逾越节羔羊,已经被献上了。因此罪酵(即所有的恶)早就该清除净尽的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五7~8】主在教会中所不要的人,如果你在那个地方留住他,请你记得,这一个留要出事情。因为主说,他像一点面酵,会叫全团发起来。过了不多日,整个教会都霉了;整个教会不再是面,是面酵了。所以教会要有管制。―― 倪柝声
【林前五7,8无酵面,旧酵与恶毒的酵指什么?】
答:使徒保罗曾对哥林多教会信徒说:「你们即是无酵的面,应当吧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这里的无酵面,原指献给神为圣洁,如旧约时代所献的素祭(利一4,5),所谓把旧酵除去,就是除掉罪恶,成为新团,表明了教会全体圣洁的地位和名分,这是因逾越节的羔羊被杀所预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替死为罪献祭,为要除掉罪恶而能成圣的(来九26,28,十14),「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这里的守节,意指信徒应该将全人的生活献给神,如同守圣节一样,醉表示罪恶之意,邪恶比恶毒尤坏,此字根与撒旦之名「那恶者」相同()(注),意即时常犯罪而且欢然犯罪像撒旦一样,这种酵当要除去不能存在,无酵表示无罪圣洁,只有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献给神为圣洁,才蒙悦纳,教会根据保罗在这里所教训的,每逢有举行圣餐聚会的时候,即用无酵饼,来表明基督无罪圣洁的身体,是要本着虔诚的心,来纪念祂替我们为罪献祭,受死赎罪的恩功(林前十一23,24;约一29;太廿六26)。
注:恶毒——()意罪恶(指行为,罗一29;弗四31),阴险(指心性,徒八22),艰难(指境况,太六34),再源于()有恶的,恨,厌,灾,难,毒等意思。
邪恶——()意邪僻之性,恶态,恶者,再源于()意困难的,劳苦,疼(西四13;启十六10,廿一4),那恶者,在太五37,十三19,38;弗四16;帖后三3均用(),同邪恶。——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林前五7~8守圣餐是否应用无酵饼,还是可以用发酵的面包?】
“酵”,在圣经中提及三十余次,均表示“不好的东西”,用作罪恶的代表。只有几次提到献感谢祭时可用有酵的饼(利七章13节,二十三章17节;摩四章5节)。其余各处经文均禁止用酵,以色列人过逾越节时,也严格地除酵(出十二章15节),凡吃有酵之物的,
必被剪除。所以逾越节亦称为除酵节(路二十二章1节),可见神看除酵的重要。
新约时代,主那稣警告门徒,防备数种人的酵,包括法利赛人、撒都该人和希律党人(太十六章6、12节;可八章15节;路十二章1节)。主那稣所谓酵,乃是指这些人的错误言论与行为。
有酵表示有罪,无酵表示圣洁,是毫无疑问的事。因此保罗在这里说,“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教会根据保罗在这里所训示的,所以每次有圣餐聚会时用无酵饼,是本着“虔诚”的意念,并非拘泥字面的规定。
在战争的时候,有时因环境困难,不少人以醋和糖代葡萄汁,以饼干或任何有酵的饼类代无酵饼。但在平时,我们守圣餐,应该用无酵饼。既然酵是代表罪恶,我们无理由用有酵的饼。在逾越节的时候,既然曾严格地除酵,为何在守圣餐的时候要用有酵的饼呢?我们可以重复上面的话:“不是拘泥字面的规定,乃是本着虔诚的意念”。――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林前五8】「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注:或作“阴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
信徒的生命是个不停的筵席(守是现在进行式)。信徒守这节日,不是按照他旧日的标准。旧酵是恶毒邪恶的酵,是旧生命的本质。反之,信徒不住的筵席是诚实地守的,意思是纯正的动机,真正(truth)是指行动上的纯正。信徒这些特质,正如无酵的食物一样。——《丁道尔圣经注释》
守这节: 意味着信徒要离弃罪恶,以真实的信心和顺服,活出活祭的生活,因为这是神所喜悦的(罗12:1)。──《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前五9】「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
我先前写信给你们,有人当作书信中用的简单过去式,就是指本书信。不过,这信里一直未提过与淫乱的人相交这题目,而且,信还未收到,他们也无以误解(Lenski)。保罗显然是指先前的一封信,如今失传了。相交(synanamignysthai)是个意义深长的双重复合字,新约中除了这一段之外,只用了一次(帖后三14;见TNTC, p.149),意思是“相处为友”;保罗不许他们与淫乱的人作知交。——《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五9保罗达哥林多教会书信,究竟有几封?】
答①保罗在达哥林多教会前书中,曾经说过:「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这样的话,意思表示在前书之前,还有一封书信,但此信是遗失了,设想在使徒们所写的一切书信中,无疑是只有一些关乎当时教会团体或个人信徒的事,而与以后历代教会无甚重要关系,因此系无保存的价值就失去了,惟有些圣经学者认为林后六14节至七1节经文,乃是遗失书信的一部分,是当哥林多教会建立的初期,信徒灵性追求长进的时候。
②圣经学者们的意见,根据林后二3,4节说的信,似在林前后二书之间,又有另一封遗失的书信(参二9,七8,12),他们认为这封失去的信,其大部分就是林后十至十三章所谓「又沉重又厉害」的书信,这样看来,保罗所写于哥林多教会的书信,是不止两封了。——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林前五9~11】这里提到六种不同的人,这些人是得救的,有神的生命。可是他们特别放纵自己,变作一个『淫乱的人』,或『贪婪的人』,或『辱骂的人』,或『醉酒的人』,或『拜偶像的人』,或『勒索的人』。这里的命令不是说,一个弟兄一犯罪,你就把他赶出去。乃是说,一个弟兄变成功作这样的人的时候,教会就必须把他赶出去,必须革除他。注意,不是说『行淫乱』,乃是说『行淫乱的人』;不是说一个弟兄辱骂,乃是说『辱骂的人』。―― 倪柝声
人若故意犯淫乱、贪婪、拜偶像、辱骂、醉酒、勒索这六件具体的罪,就要遭遇:(1)神的刑罚――『交给撒但』(5);(2)弟兄姊妹的断交――『不可与他相交』(11);(3)教会的开革――『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13)。可见神是轻慢不得的,神的家(教会)中也不容放肆的。――《读经指引》
这封“先前写”的信,一定是指保罗在此信以前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信。有的学者相信,《林后》六14∼七1是那封信的基础。在这封已散佚的信里,保罗曾经说过,“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这句话的意思也包括禁止与犯了10节所列各种罪的人相交。但这些话被信徒误解了,以为保罗要他们与世上一切罪人断绝交往。其实保罗的意思只是他们与口称为基督徒但言行不一致的人隔绝,连吃饭都不可,免得有人误以为教会同意这些败德坏行,羞辱主名。(比较罗十六17∼18;帖后三6,14∼15)。──《启导本圣经注释》
【林前五9~13】以前保罗寄出不要与淫乱的人相交为题材的书信,但其内容被误解为与不信的世界完全断绝关系,因此哥林多信徒之间发生了社会生活方面的混乱。对此保罗指明排除在相交之外的对象,不是非信徒,而是教会内行淫乱的人,表明了自己的真正意思,强调信徒活出圣洁生活的重要性。──《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前五10】「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
他这吩咐却被人误解了,以为他说不能与世上一切罪人来往。他根本不是这意思,生活里必然有机会接触到罪大恶极的人,除了行淫乱的人(NIV作immoral),还加上贪婪的,就是贪得无厌的人,一种不断为自我求取增添的渴欲。从心思再转到行动了,勒索的是强取东西的人(harpages),属于不同形式程度的劫匪。这字与贪婪的联在一起,同属一类(只有一个冠词,用Kai(和)相连,用或与其它分开)。这类人的人际关系不正;保罗继续列出拜偶像的(idolaters)(顺道一提,这是文字上第一次出现这字),他们与神的关系不正。世上罪人满布,根本不可能不接触,保罗并非禁止接触罪人,这样除非离开世界方可(参约十七15)。——《丁道尔圣经注释》
【林前五11】「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
“我写信”这里的时式,是书信中用的简单过去式,比第9节那句更有道理(NIV用I am writing)。可是在这样接近的几句话里,保罗不大可能用同一句法而表示两种意思。即或有如今一字,也不必如此。这里意思是“可是如今我已经写了……”(布鲁斯作“我当时写的意思是……”)。他的意思是不要与那些自称是弟兄,却在生活上否定了自己的信仰的人,保持密切的相交(与9节同样生动的字)。他不是弟兄,乃是“淫乱的”……等等。保罗在罪行的清单上,加上了两项,辱骂的(loidoros,侵犯他人的,参太五22)和醉酒的。教会里有这类人,可见当日从异教徒改信基督教的人的背景,难怪他们难以一下子领会信主的真义了。可是保罗一点也不妥协,信徒不该与继续这等行径的人亲密来往。与他吃饭都不可,是指一般吃喝(参约贰10),不是指圣餐,虽然圣餐就更加不可了。想到昔日主耶稣与罪人同桌,保罗也准许往外邦人家吃饭(十27),那么这吩咐的含义就不容易明了了。不过,原则是明显的。任何自称是基督徒的,若生活与所信的不合,就没有任何亲密的团契可以容纳他的罪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称为弟兄: 保罗把行淫乱而受排斥的对象限定在教会之内。并非只是定他们的罪,而是要净化他们,是要救赎他们的积极行为。表明:①神对信徒信实的大爱;②救恩的诫命只限于信基督的人(诗119:151;罗7:12)。──《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前五12】「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
“因为”作为这一节开始(NIV删去):保罗刚才说的话有两件事实印证,就是教会内与外的审判。两者大有分别,审判教外的人与保罗及哥林多人无关,但他们必须审判教内的人,他们有责任管治会内成员。这问话的答复是正面的,这本分是显而易见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么?』教会是有权柄的,因为她是顺服基督的,她要借着权柄的审判,而保守教会的圣洁。―― 谢模善
【林前五12∼13】对教会以外的人,神设有国家法律来规范(罗十三1∼5),将来也会亲自审判(启二十11∼15)。但是教会里面的人,使徒有权捆绑、释放(太十六19;十八18)、赦罪、留罪(约二十23),信徒也有责任惩处不良的行为(六1)。
在本节保罗教导,教会要求信徒遵守属灵秩序和规范固然应该,但力图从属灵的标准判断当今没有得救的社会是不正确的行为。意思是说,不能强求社会如实遵守信徒的信仰规范和行为原则,而不是让教会放弃在社会中作光作盐的作用的意思<弗绪论,信徒的社会参与>。──《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前五13】「至于外人,有神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
正如12节强调教会管理教内的人,13节定了这工作的范畴。教会没有责任管治不属于她的人,有神审判他们(动词作现在式或未来式)。保罗引用经文结束(十七7等)他们要把犯事的人赶出去,留待神审判,他成为教外人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其理由如下:(1)教会是一个团:团指因圣灵的洗成了一个身体,这一团乃是一个单位,是彼此相交,互相有影响的;(2)教会是一个新团:教会是一个新造、新团,是神从世界里召出来的,是一个新纪元,所以必须把旧酵除净;(3)教会是真正的无酵饼:不但不要旧酵,就是任何的酵也不要,更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4)可以促使那恶人悔改,好叫他在主耶稣基督的日子可以得救。―― 谢模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