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8
申命记第十八章纲目
壹、内容纲要
【神儿女生活的条例(五)】
一、神拣选利未人侍奉祂并享受神作他们的分(1~8节)
二、神不许任何人侍奉偶像假神行可憎恶的事(9~14节)
三、神在将来必兴起另一位先知像摩西,众人都要听他(15~19节)
四、凡奉神的名说话不应验的就是假先知,必要治死他(20~22节)
贰、灵训要义
【真假祭司与先知】
一、真祭司事奉真神(1~8节):
1.「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事奉」(1,5节):真祭司的条件:(1)出于利未支派;(2)侍奉真神。
2.「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1,8节):靠吃用祭物生活。
(1)「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3节):燔祭以外的部分祭牲。
(2)「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油,并初剪的羊毛,也要给他」(4节):初熟之物。
3.「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2节):神是他们的产业。
4.「利未人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从那里出来,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就要奉耶和华他神的名事奉,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6~7节):须在圣所里侍立、事奉。
二、假祭司事奉偶像(9~14节):
1.「你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之地,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9节):假祭司祭拜偶像假神。
2.「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10~11节):假祭司使儿女经火或行邪数。
3.「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你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12~13节):假祭司行神所憎恶的。
三、真先知乃神所兴起(15~19节):
1.「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15节):真先知的条件:(1)出自以色列人;(2)神所兴起。
2.「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18节):传达神的话。
3.「你们要听从他。…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我必讨谁的罪」(15,19节):要听从先知奉神的明所说的话。
四、假先知说话不应验(20~22节):
1.「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治死」(20节):假先知擅自说话,或奉别神的名说话。
2.「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22节):假先知所说的话不成就也无效验。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申命记注解》
叁、其他纲目
【对专职同工的供给】
经文:申18:1-8
一、因他们已经无分无业 1-2
1.无分无业 1-2,他们所需用的:
(1)是献给神的火祭(利7:28-36;民18:18-19)
(2)是一切所捐的(民18:12;林前9:13-14;加6:6)
2.神是产业 2,(诗16:5-6;28:7-9)
二、因他们已经被神特选 3-5
1.祭司的生活所当得的 3-4,(箴27:23-27)
2.祭司的事奉是神选出的 5,(约15:16-17;帖后2:13-14)
三、因他们已经一心事奉 6-8
(太6:24;罗12:1-2)
── 毛南春阳
【在信仰上要作完全人】
经文:申18:9-14
一、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 9-11
1.你到了神所赐之地 9,(弗4:20-24)
2.那些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 9-11,(申17:2-5;利18:26;20:2-6)
▲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
二、可憎恶的人,你不可留 12
例:耶稣洁净圣殿。(太21:12-14;约2:13-17)
三、可憎恶的话,你不可信 13-14
(耶29:8-9,11-13)。
作完全人:“你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创17:1;提后1:5;太5:48)。
── 毛南春阳
【神所兴起的先知】
经文:申18:15-22
一、真先知是从神领受的话语 15-19
1.真先知是从弟兄中间兴起的——你们要听他。 15-16,(徒3:22;7:38;约8:45-47)
2.真先知是神借他说话——你们要听他。17-19,(来1:1-4)
3.真先知我们要敬重他。18-19,(罗11:13)
二、假先知是擅自所说的话语 20-22
1.奉别神的名 20,13:1-5,(约壹4:1-3)
2.预言不应验 22,(耶8:9-11;23:25;结13:10)
3.擅自说预言 22,(犹1:3;林后11:2-5;加2:5)
── 毛南春阳
【拾、利未人的分,可憎惡的事,弥赛亚的预言、处置假先知(第十八章)】
一、利未人的分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油,并初剪的羊毛,也要给他;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事奉。「利未人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从那里出来,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就要奉耶和华─他神的名事奉,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V1~8)
(一)他在弟兄中无分无业;所吃用的是主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二)他必没有产业;主是他们的产业
(三)他们的分:
1. 凡所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并脾胃
2. 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油,并初剪的羊毛
3. 他的子孙永远奉主的名侍立,事奉
(四)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
二、可憎惡的事
『「你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之地,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所以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你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至于你,耶和华─你的神从来不许你这样行。』(V9~14)
(一)勿从当地外邦那些可憎惡的事──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
(二)你要在神面前作完全人─神不许你们行这些事
三、必兴起一位先知像神的伟大预言
『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神一切的话,说:『求你不再叫我听见耶和华─我神的声音,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免得我死亡。』耶和华就对我说:『他们所说的是。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我必讨谁的罪。』(V15~19)
(一)在你弟兄中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
──预言耶稣基督要來成为最大的先知──
(二)在何烈山你们要求說:不要再在火中对你们說话
(三)必兴起一位先知,像我
1. 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
2. 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說的话,我必讨谁的罪
四、处置假先知
『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治死。』你心里若说:『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话,我们怎能知道呢?』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V20~22)
(一)擅托主的名說主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话,必要治死他
(二)他的话不成就,无应验,就是假先知
──史伯诚《申命记纲要》
【第十八章】
1--8 利未人之业
1). 利未人的产业--是从百姓所得的分,平安祭,初熟的祭
2). 利未人无论在任何的地去耶和华所拣选的地方,他就从所得之地之外。另外再从祭司中得一分。
9--14 不可效法外邦人所行
1). 那地的国民所行的可憎之事不可效法。
2). 要在耶和华所赐之地作完全人
15--22 兴起一位先知
1). 神的应许--要从你们中间兴起一位先知像摩西
2). 对待先知的警告--要听从,若不听从必要向他讨罪。
3). 先知的职分--将神的话传给百姓。
4). 对待假先知的方式--必将那先知治死。
5). 假先知的显明之法--所说的是否应验。
──衣立凡《申命记纲要》
【申命记第十八章】
一、服事神的丰富(十八1∼8)
1、无分无业(1)
2、以神为业(2)
二、论及先知(十八9∼22)
──《新旧约辅读》
【申命记第十八章】
一、利未人的福利(1∼8)
二、先知的真假(9∼22)
1、它们是机械的和愚昧的。
2、它们是与道德无关的
3、它们倾向于不道德
──《每日研经丛书》
【蒙恩之人事奉归正 申命记18章】
一丶工人的养生之源:是神自己18:1-2
二丶工人的养生之法:藉民而得18:3-4
三丶工人的拣选之则:属神子民18:5
四丶工人的奉献之心:主动一心18:6
五丶工人的事奉之工:奉神之名18:7
六丶工人的服侍之恩:享受祭物18:8
七丶工人的责任之重:栽培百姓18:9-11
八丶工人的处罚之事:必须分明18:12-14
九丶工人的所传之道:必须听从18:15-19
十丶工人的真假之混:必须分清18:20-22
──作者不详
【申命记第18章祭司先知】
一无所有
一无所缺
|
一、利未人的产业
二、勿染异教邪术
三、应许兴起先知
|
1.无分无业
2.神是产业
3.当得的分
1.外邦宗教
2.神所憎恶
3.绝对摒除
1.弟兄中间
2.神的出口
3.分辨真假
|
|
──《申命记查经分章大要》(张志新)
第十八章【祭司先知】
1) 利未人无分无业、1/2
2) 得牛羊五谷新酒、3/5
3) 寄居以色列各城、6/7
4) 事奉者再得一分、7/8
5) 效恶俗为神憎恶、9/12
6) 为百姓兴起先知、13/16
7) 先知传神的言语、17/19
8) 假先知必当治死!20/22
──《申命记读经讲道辅导提纲》(郭提多)
提要:1 上帝是祭司利未人的产业。3 祭司当得的份。6 利未人的份。9 列国所行可憎恶的事要避免。15 要听从先知基督。20 擅作先知的必被治死。──申命记注释(SDA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