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15
诗篇第十五篇拾穗
【诗十五篇题注】「大卫的诗。」
本篇为进殿诗,帮助来圣殿敬拜的人明白入殿的礼仪。进殿诗中列有十要,例如行为正直、作事公义,以至不放债取利、不受贿赂。这首诗后来应用到个人亲近神应有的品德上。
1节为朝圣者发问,2~5节为答复,5节下半为对遵行者的应许。――《启导本诗篇注释》
这是一篇朝圣的礼仪诗,是选民进入圣殿时所唱的。――《串珠圣经注释》
序言:除了《诗篇》23篇以外,本诗可能是《诗篇》里最为人熟悉和喜爱的了。本诗被称为《好公民和神的绅士》。它最完整地表达了《诗篇》中理想的人。《塔木德》说,本诗归纳了《摩西五经》的613条命令。在结构上,第1节和第5节第二句形成一个包裹,里面是理想之人的具体美德。──SDA圣经注释
【诗十五1】「耶和华阿,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
问题是:谁能来到耶路撒冷神的圣殿(“圣山”;二6)来朝见祂呢?――《诗篇雷氏研读本》
大卫形容有资格在圣山作客之人的品格。第1节那同义的平行问句在下文得到十一个答案,当中描述义人的品格是:在行为、言语、态度和财政上都是正直的。这些品格不是人天生所拥有,而是神所赐予的。――《诗篇雷氏研读本》
“帐幕”指圣殿。“圣山“指锡安山(看二6)。――《启导本诗篇注释》
朝圣者的问题:谁能住在神的圣山(锡安山)?――《串珠圣经注释》
谁能: 质问居住在神的帐幕和圣山,参与末世安息的圣徒应具备的生活态度。真挚严正的询问促使人回顾生活、谨慎身心。人败坏到极点,凭自己的力量决不能成圣(创8:21;罗7:8;弗2:3),然而靠着神的恩典却被称义(罗4:21~25)。这并不意味圣徒不再有责任行公义。使徒雅各呼吁: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无效的(雅1:5)。――《圣经精读本──诗篇注解》
正确的敬拜态度。采用古代近东典型入殿形式。古代近东,礼拜的人进入圣所之前,要问圣所祭司,自己能否入殿。本诗以这种形式展开,独到之处在于,入殿条件一般多半提出仪式的要求(出19:10~15;撒上21:4)。然而本诗却一再强调敬拜之人的心灵态度。――《圣经精读本──诗篇注解》
诗人为何毫不保留地表达困扰和抑怨﹖──《灵修版圣经注释》{\LinkToBook:TopicID=979}
帐幕一字,令人想起两种情境:一种是正式的敬拜与献祭场合(出二十九42),圣山强调这一点;另一种则指慷慨好客的帐棚生涯,寄居与住表明了这一点。诗篇常将这两个观察混合在一起,将崇拜者视为期盼得住处的客旅,将前来敬拜视为归家(如:二十三6,二十七4、5,八十四1以下)。如此一来,谁能寄居……?的问题,就显得更发人深省,因为每个人都将个别与主面对面,而「罪孽不能成为��的宾客」(五4,NEB)。──《丁道尔圣经注释》
人怎样才能与神亲密相交,将来住在天上「更美的家乡」(来十一16)?答案是「追求圣洁」(来十二14),因为「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
「帐幕」和「圣山」都代表与神同在的地方。当时大卫还没有建立圣殿,而是在大卫城搭建了一个「帐幕」用来安放约柜(撒下六16~17),大卫城所在的锡安山也被称为「圣山」(二6)。──《圣经综合解读》
●「寄居」:SH 1481,「居住」、「停留」。
●「帐幕」:SH 1688,「帐篷」、「会幕:耶和华的神圣帐篷」。
◎ 15:1大卫虽然还没有建立圣殿,但已经在耶路撒冷搭建了一个临时圣所撒下 6:16~17。──蔡哲民等《诗篇研经资料》
耶和华啊。本诗一开始就指出神是主人。祂的住所欢迎什么样的客人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有十一项(见诗24:3~5;赛33:13~16;亚8:16,17)。
寄居。指暂时做客,而不是长期居住。
住。指长期居住。什么样的客人才有资格成为神住处的永久居民呢?
你的圣山。见诗2:6注释。本句所暗示的高度说明完美的品格远超过普通的品格。要获得蒙神悦纳的品格,就要攀登到平凡之上。──SDA圣经注释
<syncBible ref=詩15:1>
【诗十五1 旧约中常出现帐幕这词,是别有所指?】帐幕和圣山是两个交替运用的字,都代表以色列人敬拜的中心点──神居住的地方。希伯来人的诗歌中,意念上的重复比声音或韵律的重复为多。――《灵修版圣经注释》
【诗十五2】「就是行为正直,作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
指出住在神圣山的人应具备的资格,而3~5节则用实例加以说明2节的含意。――《串珠圣经注释》
他的品格:真诚。希伯来文ta{mi^n译为无可指责(和合本作正直),似乎稍嫌消极;其含义为完整,或全心全意而扎实。第二个字,公义,是旧约道德的根基;这绝非陈腔滥调,因为有一些伦理体系不以这一点为基础,而是建立于快乐或自我满足的追求之上。
最后一个词,真诚,意指确实、可靠,不单是正确而已。这个人所说的话,能代表他自己(与十二2,赛二十九13成对比)。──《丁道尔圣经注释》
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并非依靠行为或功劳。但「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二17),一个真正「因信称义」(罗五1)的人,里面既有神所赐的真实信心,外面必然会结出信心的果子,在心思、言语和行为上都「追求圣洁」(来十二14),活出神的性情。──《圣经综合解读》
●行为「正直」:SH 8549,「完全的」、「健全的」。
●「心里说实话」:SH 1696+SH 5711+SH 3824,原文是「讲内心真话」。──蔡哲民等《诗篇研经资料》
行为正直。第2~5节是对第1节两个问题的具体回答;先用肯定句(第2节);后用否定句(第3~5节)。“正直”的原文tamim有“完美”,“没有欠缺”的意思。神叫亚伯拉罕作完全人(“tamim”,创17:1)。他是《旧约》里的完美人物之一。神对基督徒也有这么高的标准(太5:48),并承诺说明达到这个目标(见《教育论》第18,19页)。
作事公义。见约壹3:6~10。
心里。真正的基督徒说话绝对诚实。他的信仰在心中有位置,并从口中忠实地说出来(见箴4:23)。
本节是对第1节问题的概括性回答。答案不在礼仪和形式,而在高尚的行为所表现的品格。──SDA圣经注释
【诗十五2~5】答案是:生活与行为都顺服神的人。――《诗篇雷氏研读本》
朝圣者得到的答复。――《串珠圣经注释》
基督徒的伦理要求。并未详细阐明圣徒的实践伦理,圣经还有其他伦理诫律。重要的不是具体的德性,而是活出神百姓生命的真诚态度——行公义、好真理、爱邻舍(路10:27;林前13章)。――《圣经精读本──诗篇注解》
2~5节所列举的十样品德的总纲就是「爱神、爱人」(太二十二37~40),这些都不是天然人的性情,而是从基督的生命里出来的,是真实信心的外在记号。因此,「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是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圣经综合解读》
◎ 15:2~5的条件在当时代附近地区的文件并不常见,因为不但要求道德完全,甚至还落实到物质层面的:「吃亏也不违背誓言」、「借人钱不取利息」等。──蔡哲民等《诗篇研经资料》
【诗十五3】「他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朋友,也不随伙毁谤邻里;」
他的言语:受约束。谗谤一字的背景为「走来走去」,窥探各样事情,或到处散播流言(如:希伯来文的创四十二9以下;参另一种表达,利十九16)。其意义比较接近传播丑闻,而非造谣中伤。译作朋友的希伯来文,其含义随上下文而异,这里仅是指「另一个人」;这种公道的态度更合乎全文,而不是形容狭义的对友人忠诚。最后一句话中,随伙毁谤可以指「投以轻蔑之辞」(参,葛利纽),或指「鸡蛋里挑骨头」,不必要的挑剔(参,克巴确克)。箴言十12说:「恨,能挑启争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这整节正能伸张其意。──《丁道尔圣经注释》
谗谤人(ragal)。参雅3:2~11节。犹太人的传统认为诽谤人就是否认神的存在。《塔木德》说:“我(神)和他(诽谤者)不可能一起住在世上。”
不恶待朋友。不伤害朋友。“朋友”可以指任何与我们有关系的人。
不随伙毁谤邻里。不随便相信有关他人的坏话,不传播有关他人品格的流言,在生活上遵循那黄金之律(利19:18;太7:12)。本节的三个否定句是接在第2节的肯定性概述之后的。──SDA圣经注释
【诗十五4】「他眼中藐视匪类,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
“藐视”。即鄙视,看不起。参看第十章13节的脚注。――《诗篇雷氏研读本》
他的同伴:划清界限。第4a节看来颇累赘的句子,其实就是讲忠诚。这个人不是在将自己与别人比较,只是在表明他的立场:宣告他所爱慕、所秉持的原则是什么。创世记十四17~24所记,亚伯兰对两个王的态度,可以说明这点,以及必须付出的代价为何。在匆促起誓方面(4c节),这里的要点是自己吃亏,不是让别人遭损(与耶弗他或希律的困境成对比);虽然如此,箴言六1~5教导说,在发现自己的错误后,是可以恳求对方开释的。所应许的事并没有推翻;对方仍然可以坚持;因此这条中庸之道还是可敬的,值得去尝试,以避免步入轻易放弃或愚侠式的耿直两种极端。在哥林多后书一15~23,保罗有更进一步的解说,他不仅将优柔寡断与负责任的修正看法作一区分,而且也认为,在某些情况下,持守诺言的字句,与达到真正的目的,二者也有区别。──《丁道尔圣经注释》
藐视。不要与“定罪”混淆。理想的人会正确评价他人,看到实际的品格,不掩饰罪恶。他不恶待毁谤他人(第3节),对所有的人行义。他冷静地判断问题。“如果实行这样的原则,就会产生多大的社会变革啊!”(大卫森)
尊重。他不在乎人的等级,肤色和其他区别人的条件,却尊重真正跟随神的人。他视同胞的真正信仰,高过他的出生或地位。
敬畏(yara)。“敬畏”是智慧的开端(诗111:10;箴9:10)。
自己吃亏。他一旦做出承诺,或签下合同,即使吃亏,也要信守。“他一诺千金。”──SDA圣经注释
【诗十五5】「他不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
“放债取利”。参看利未记二十五章35至46节和申命记二十四章10至13节的脚注。――《诗篇雷氏研读本》
正直人事事顺利,又能与神相交,事业发达。“放债取利“:参《利未记》二十五35~46;《申命记》二十四10~13. ――《启导本诗篇注释》
「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是全篇的结论;这样的人不但可以住在神的圣山,且获神的保护和照顾。――《串珠圣经注释》
必永不动摇: 身处战祸的人,最迫切的期待是安定、和平。这世界是善恶的战场,生活在这世上最热切的盼望是安全。坚固人心的盘石(18:2)与藏身之处,就是住在基督的话语里,与圣灵同行。使徒保罗教导:渴慕坚固我们的神(罗15:8;林后1:21)。――《圣经精读本──诗篇注解》
放债取利(5a节)在圣经中遭定罪,不过并不是指一般的商业行为(参申二十三20;太二十五27140),而是指在弟兄遭难的状况下,仍然藉他图利,这可由申命记二十三19与利未记二十五35~38的对比看出。后面这段经文同时禁止卖食物给他以取利。在家庭中,软弱者需由家人承担;在家庭之外,律法允许人随意处理,但禁止勒索,鼓励慷慨(参,出二十三9;利十九33、34)。本篇看不出对弟兄与有需要的陌生人可作差别待遇。
5c.他的地位:保证安全。此处的思路超过了进门、受到欢迎;其实第1节的问题,是问可否住宿,而非可否进入,因为本篇所描写的品格,是神要塑造在人身上的,而不是祂可从人身上找到的。诗篇中常用动摇来描写安全受威胁(参,如:十6,十三4,原文);要得保障,不是投靠强者,乃是坚心信赖神,如:十六8,四十六5,六十二2、6。惟有如此,本篇的最后一个希伯来字的意义,才得充分发挥:「他将不动摇,永不。」──《丁道尔圣经注释》
以色列人借贷给神家里的弟兄,是为了济贫救急,分享神的恩典和供应,因此不可向一同承受神应许的弟兄「放债取利」(出二十二25;利二十五35~37;申二十三19)。而借贷给不信主的外邦人是商业行为,所以「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申二十三20)。──《圣经综合解读》
◎ 15:5意思是如果道德与行为都能完全,这样的人永不动摇,即使住在神面前,也不至于被赶逐离开。我们在强调敬拜深度与神的临在时,是否也想到要追求道德、行为层次的完美,这是诗篇赞美的神所真正希望的信徒表现。──蔡哲民等《诗篇研经资料》
放债(neshek)。“利息”。这是合法的,而不是高利贷。希伯来人不可向穷人收取利息,特别是贫穷的以色列人(出22:25;利25:35~37;申23:19),但可以向外人收取利息(见申23:20)。定这种区别似乎是为了让希伯来人相互视为兄弟。如果收利息,就失去了兄弟的情分。遵守这种伦理理念,会达到更高尚的品格。
不受贿赂。他不损人利己。圣经禁止受贿(见出23:8;申16:19;参箴17:23)。一个好政府的生存,靠的秉公行义。贿赂会毁掉好的政府。
永不动摇。这是对第1节问题最终简洁的回答。一个具备2~5节所描述之品格能成为神的客人。他站在可靠的基础上,“永不动摇”。“有稳固根基!”(《赞美诗》505版286首;见太7:24,25;参诗16:8)
这就是在神和世人眼中真正基督徒的质量。──SDA圣经注释
【思想问题(第15; 16篇)】
1 居圣山之人(15:1~5)的品格也是基督徒应有的品格么?你在那方面要更多的追求呢?
2 大卫祈祷的时候,有很强烈的信念,这信念是什么?参16:2。在这前提下,他避免什么?见4节。坚持什么?见7~8节。
──《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