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
主的灵在我身上, 因为他用膏膏我, 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 差遣我报告: 被掳的得释放, 瞎眼的得看见, 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弟兄们,我还有未尽的话:凡是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么称赞,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
无论做什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藉着他感谢父 神。
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并且时常如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在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