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泰尔、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
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所受的,比你还容易受呢!」
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他既按着 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
他们虽知道 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 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