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耶和华又吩咐我将律例典章教训你们,使你们在所要过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
「所以,你们要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诫命,使你们胆壮,能以进去,得你们所要得的那地,
他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就是十条诫,并将这诫写在两块石版上。
「所以,你们要分外谨慎;因为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象。
所吩咐你们的话,你们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好叫你们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华-你们 神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