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要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说:『我已将圣物从我家里拿出来,给了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你的命令我都没有违背,也没有忘记。
我心焦急,如同火烧, 因我敌人忘记你的言语。
我微小,被人藐视, 却不忘记你的训词。
求你看顾我的苦难,搭救我, 因我不忘记你的律法。
我如亡羊走迷了路,求你寻找仆人, 因我不忘记你的命令。
我永不忘记你的训词, 因你用这训词将我救活了。
耶和华啊,我要洗手表明无辜, 才环绕你的祭坛;
我儿,不要忘记我的法则; 你心要谨守我的诫命;
我因此自己勉励,对 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
我们所夸的是自己的良心,见证我们凭着 神的圣洁和诚实;在世为人不靠人的聪明,乃靠 神的恩惠,向你们更是这样。
那永远可称颂之主耶稣的父 神知道我不说谎。
在你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得饱足。这样,耶和华-你的 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产的十分之一,要分给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使他们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饱足。
我守丧的时候,没有吃这圣物;不洁净的时候,也没有拿出来,又没有为死人送去。我听从了耶和华-我 神的话,都照你所吩咐的行了。
我们向你们信主的人,是何等圣洁、公义、无可指摘,有你们作见证,也有 神作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