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你们和你们子孙的日子在耶和华向你们列祖起誓、应许给他们的地上得以增多,如天覆地的日子那样多。
太阳还存,月亮还在, 人要敬畏你,直到万代!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 不照我的典章行,
她右手有长寿, 左手有富贵。
因为它必将长久的日子, 生命的年数与平安,加给你。
我儿,你要听受我的言语, 就必延年益寿。
你藉着我,日子必增多, 年岁也必加添。
其中必没有数日夭亡的婴孩, 也没有寿数不满的老者; 因为百岁死的仍算孩童, 有百岁死的罪人算被咒诅。
并使你们的日子在耶和华向你们列祖起誓、应许给他们和他们后裔的地上得以长久;那是流奶与蜜之地。
我今日将他的律例诫命晓谕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孙可以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的地上得以长久。」
「『当照耶和华-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好叫你和你子子孙孙一生敬畏耶和华-你的 神,谨守他的一切律例诫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
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 神和基督的祭司,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