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在我的坛上,且说:『我们在何事上污秽你呢?』因你们说,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
坛是木头做的,高三肘,长二肘。坛角和坛面,并四旁,都是木头做的。他对我说:「这是耶和华面前的桌子。」
他们必进入我的圣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
「凡献给耶和华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为你们不可烧一点酵、一点蜜当作火祭献给耶和华。
要归 神为圣,不可亵渎 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所以他们要成为圣。
所以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你 神的食物;你要以他为圣,因为我-使你们成圣的耶和华-是圣的。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
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视的。』
你们又说:『这些事何等烦琐!』并嗤之以鼻。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收纳呢?这是耶和华说的。
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为恶吗?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不为恶吗?你献给你的省长,他岂喜悦你,岂能看你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这头生的若有什么残疾,就如瘸腿的、瞎眼的,无论有什么恶残疾,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