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
大卫对拿单说:「我得罪耶和华了!」拿单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
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呢?你借亚扪人的刀杀害赫人乌利亚,又娶了他的妻为妻。
枝条枯干,必被折断; 妇女要来点火烧着。 因为这百姓蒙昧无知, 所以,创造他们的必不怜恤他们; 造成他们的也不施恩与他们。
耶和华说:「我要使他们彼此相碰,就是父与子彼此相碰;我必不可怜,不顾惜,不怜悯,以致灭绝他们。」
于是全会众将他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他,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说:『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
因他对摩西说: 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 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们那里去。「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要定准。」
你眼不可顾惜他,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
你们总要谨慎,不可弃绝那向你们说话的。因为,那些弃绝在地上警戒他们的尚且不能逃罪,何况我们违背那从天上警戒我们的呢?
那藉着天使所传的话既是确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
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