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得罪邻舍,有人叫他起誓,他来到这殿,在你的坛前起誓,
你仆人和你民以色列向此处祈祷的时候,求你从天上你的居所垂听,垂听而赦免。
求你从天上垂听,判断你的仆人,定恶人有罪,照他所行的报应在他头上;定义人有理,照他的义赏赐他。
那看守的人要凭着耶和华起誓,手里未曾拿邻舍的物,本主就要罢休,看守的人不必赔还。
恐怕我饱足不认你,说: 耶和华是谁呢? 又恐怕我贫穷就偷窃, 以致亵渎我 神的名。
「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
你们又说:『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