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这摇的胸和举的腿给祭司亚伦和他子孙,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
「你要取亚伦承接圣职所献公羊的胸,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就可以作你的分。
给亚伦和他儿子束上腰带,包上裹头巾,他们就凭永远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职任。又要将亚伦和他儿子分别为圣。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脂油和血都不可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亚伦子孙中,献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这右腿为分;
以色列人一切的圣物中,所奉给祭司的举祭都要归与祭司。
祭司要拿这些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与所摇的胸、所举的腿同为圣物,归给祭司。然后拿细耳人可以喝酒。
亚伦也将他们奉到耶和华面前,为以色列人当作摇祭,使他们好办耶和华的事。
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