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我是耶和华。
于是,那夜她们叫父亲喝酒,大女儿就进去和她父亲同寝;她几时躺下,几时起来,父亲都不知道。
在你中间有露继母下体羞辱父亲的,有玷辱月经不洁净之妇人的。
这人与邻舍的妻行可憎的事;那人贪淫玷污儿妇;还有玷辱同父之姊妹的。
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
除非为他骨肉之亲的父母、儿女、弟兄,
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