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亲说:「让女子同我们再住几天,至少十天,然后她可以去。」
仆人说:「耶和华既赐给我通达的道路,你们不要耽误我,请打发我走,回我主人那里去吧。」
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
「人若卖城内的住宅,卖了以后,一年之内可以赎回;在一整年,必有赎回的权柄。
过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转向道旁要看死狮,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将那人留下住了三天。于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