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众就要照这些律例在误杀人者与报血仇者之间做出判决。
躲避复仇的人,以免误杀人者未在会众面前受审,便被杀死。
或因没有看见而扔石头砸人致死,鉴于他与对方并非仇人,也无意加害对方,
会众要把误杀人者从报血仇者手里救出来,让他回到他原先逃往的避难城。他要住在那里,一直住到受圣油膏立的大祭司逝世。
他要住在城内,直到在会众面前受了审讯,并且还要等到在任的大祭司死后,才可离城回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