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人在利未祭司制度的基础上承受律法,如果通过这个祭司制度可以达到纯全,又何必照麦基洗德的模式而不是亚伦的模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呢?
我不废弃上帝的恩典,倘若靠遵行律法可以得到义,基督的死便毫无意义了。
我们也一样,在孩童时期受世界基本规条的辖制。
现在,你们既然认识了上帝,或者更应该说是上帝认识了你们,为什么还要回到那些脆弱无用的基本规条之下,甘愿再做它们的奴隶呢?
并且被上帝照麦基洗德的模式立为大祭司。
在圣经的另一处,上帝又说: “你照麦基洗德的模式永远做祭司。”
耶稣照麦基洗德的模式成了永远的大祭司,祂是先行者,已经替我们进入了至圣所。
因为亚伯拉罕遇见麦基洗德时,利未还在他祖先的身体里。
既然这祭司制度更改了,律法也必须更改。
因为这里所说的这位祭司属于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在祭坛前供职的祭司。
如果照麦基洗德的模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祂做祭司不是照律法要求的血统关系,而是照不能朽坏之生命的大能,事情就更加清楚了。
上帝起誓立耶稣为祭司,说: “主起了誓,绝不反悔, 你永远做祭司。”
因为如果第一个约没有缺点,就不必另立新约了。
这些东西都齐备了,祭司们便经常进入圣所,举行敬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