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书上说: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婢女生的,一个是主母生的。
后来夏甲为亚伯兰生了一个儿子,亚伯兰给他取名叫以实玛利。
就对亚伯拉罕说:“赶走这婢女和她的儿子,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和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
婢女的儿子是按着人的意愿生的,主母的儿子是按着上帝的应许生的。
但圣经上怎么说呢?圣经上说:“赶走婢女和她的儿子,因为婢女的儿子不能与主母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
弟兄姊妹,这样看来,我们不是婢女的儿女,而是主母的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