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但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另一边也转过去由他打。
有人强迫你走一里路,你就跟他走二里。
有人打你的脸,连另一边也由他打。有人拿你的外衣,连内衣也由他拿去。
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冤屈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
若有人认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女儿也过了适婚年龄,他可以随意处理,不算有罪,让两人结婚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