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那不知道而做了当受责打的事的,要少受责打。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
“若有人犯罪,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条耶和华所吩咐的禁令,他虽不察觉,仍算有罪,必须担当自己的罪孽。
“若有一个人无意中犯了罪,他就要献一只一岁的母山羊作赎罪祭。
凡有的,还要给他,让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
彼得说:“主啊,这比喻是对我们说的呢?还是也对众人呢?”
“我来是要把火丢在地上,假如已经烧起来,不也是我所希望的吗?
主人叫他来,对他说:‘我听到了,你做的是什么事?把你所经管的交代清楚,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了。’
我若没有来教导他们,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他们的罪无可推诿了。
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上帝并不追究,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
恶人若该受责打,审判官就要叫他当着面,伏在地上,按他的罪照数责打。
这是按照可称颂、荣耀之上帝交托我的福音说的。
我从前是亵渎、迫害、侮慢上帝的人;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为我是在不信、不明白的时候做的。
提摩太啊,要持守所给你的托付。要躲避世俗的空谈和那假冒知识的矛盾言论。
到了适当的时机,藉着传扬福音,把他的道显明了;这传扬的责任是按着我们的救主上帝的命令交托给我的—
我的弟兄们,不要许多人做教师,因为你们知道,我们做教师的要接受更严厉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