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律法也记着说:‘两个人的见证才算为真’。
又叫两个无赖坐在拿伯对面,作证告他说:‘你诅咒了上帝和王。’然后把他拉出去用石头打死。”
“无论谁杀了人,必须凭几个证人的口,才可把那故意杀人的处死;只凭一个证人,不足以判人死。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个或两个人同去,因为‘任何指控都要凭两个或三个证人的口述才能成立’。
耶稣回答他们:“你们的律法书上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诸神’吗?
这是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
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们那里去。“任何指控都要凭两个或三个证人的口述才能成立”。
这样,律法是我们的启蒙教师,直到基督来了,好使我们因信称义。
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之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没有听见律法吗?
要凭两个证人或三个证人的口,才可以把他处死,不可只凭一个证人的口处死他。
“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单凭一个人的见证,总要凭两个证人的口或三个证人的口才可定案。
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个或三个证人,尚且必须处死,不得宽赦,
既然我们领受人的见证,上帝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为上帝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
“我要赐权柄给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粗麻衣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