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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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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12:25

和合本修订版

爱惜自己性命的,就丧失性命;那恨恶自己在这世上的性命的,要保全性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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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交叉引用  

于是我恨恶生命,因为在日光之下所发生的事我都以为烦恼,全是虚空,全是捕风。

得着性命的,要丧失性命;为我丧失性命的,要得着性命。”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要丧失生命;凡为我丧失生命的,要得着生命。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兄弟、姊妹、父亲、母亲、儿女、田地的,将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失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失生命的,必救自己的生命。

“无论什么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凡想保全性命的,要丧失性命;凡丧失性命的,要保存性命。

我却不以性命为念,只要走完我的路程,完成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分,为上帝恩典的福音作见证。

于是保罗回答:“你们为什么这样痛哭,使我心碎呢?我为主耶稣的名,不但被人捆绑,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愿意的。”

有些妇人得回从死人中复活的亲人。又有人忍受严刑,拒绝被释放,为要得着更美好的复活。

弟兄胜过那条龙是因羔羊的血, 和因自己所见证的道。 虽然至于死,他们也不惜自己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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