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耶和华吩咐我将律例典章教导你们,使你们在所要过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
我吩咐你们的话,你们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好叫你们遵守耶和华-你们上帝的命令,就是我所吩咐你们的。
他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就是十条诫命,并将诫命写在两块石版上。
“所以,你们为自己的缘故要分外谨慎;因为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任何形像。
“所以,你们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诫命,使你们刚强,可以进去得你们所要得的那地,就是你们将过河到那里要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