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将不洁净的食物献在我的祭坛上,却说:‘我们在何事上使你不洁净呢?’你们说,耶和华的供桌是可藐视的。
木头做的坛,高三肘,长二肘。坛角和底座,并四面,都是木头做的。他对我说:“这是耶和华面前的供桌。”
只有他们可以进我的圣所,来到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吩咐的职责。
“凡献给耶和华的素祭都不可以有酵,因为你们不可把任何的酵或蜜烧了,当作火祭献给耶和华。
他们要归上帝为圣,不可亵渎他们上帝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上帝的食物,是他们献的,所以他们要成为圣。
你要使祭司分别为圣,因为他献你上帝的食物。你要以他为圣,因为我是使你们分别为圣的耶和华,是神圣的。
祭司要把这些烧在坛上,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
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主的供桌是不洁净的,供桌上的果子和食物是可藐视的。’
你们又说:‘看哪,这些事何等烦琐!’并嗤之以鼻。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你们把抢来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悦纳它呢?这是耶和华说的。
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算为恶吗?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不算为恶吗?那么,请把这些献给你的省长,他岂会悦纳你,岂会抬举你呢?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这头生的若有残疾,瘸腿的或瞎眼的,若有任何严重缺陷,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