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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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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28:24

和合本修订版

一连七天,在经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浇酒祭之外,每天要这样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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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交叉引用  

献第一只羔羊时,要同时献上十分之一伊法细面,调和四分之一欣捣成的油,再献四分之一欣酒作浇酒祭。

节期的七天内,每天他要预备无残疾的七头公牛、七只公绵羊,给耶和华为燔祭;每天又要预备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

祭司要把这些烧在坛上,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

要对他们说:‘这是当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每天两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小公羊,作为经常献的燔祭。

所有的祭司天天站着事奉上帝,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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