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废掉上帝的恩;如果义是藉着律法而获得,那么基督就白白死了。
耶和华使列国的筹算归于无有, 使万民的计谋全无功效。
我却说:“我劳碌是徒然, 我尽力是虚无虚空。 耶和华诚然以公平待我, 我的赏赐在我的上帝那里。”
“你们怎么说:‘我们有智慧, 耶和华的律法在我们这里’? 看哪,其实文士的假笔舞弄虚假。
耶稣又说:“你们诚然是废弃上帝的诫命,为要守自己的传统。
因为不明白上帝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他们就不服上帝的义了。
既是靠恩典,就不凭行为,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
耶稣被出卖,是为我们的过犯;他复活,是为使我们称义。
既是这样,我们对这些事还要怎么说呢?上帝若帮助我们,谁能抵挡我们呢?
基督若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就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
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就是徒然,你们仍活在罪里。
你们若能够持守我传给你们的信息,就必因这福音得救,否则你们是徒然相信。
可是我们知道,人称义不是因律法的行为,而是因信耶稣基督,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为要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律法的行为称义,因为,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称义。
如果我重新建造我所拆毁的,这就证明自己是违犯律法的人。
这样,律法是与上帝的应许对立吗?绝对不是!如果律法的颁布能使人得生命,义就诚然出于律法了。
那么,如果百姓藉着利未人的祭司职任能达到完全—因为百姓是在这职分下领受律法的—为什么还需要按照麦基洗德的体系另外兴起一位祭司,而不按照亚伦的体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