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卖城墙内的住宅,卖了以后,一整年内他有权赎回;这是他可以赎回的期限。
若他手头的财力不够赎回,所卖的地就要留在买主的手里,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业要归还卖主。
若他在一整年内不赎回,这有墙之城的房屋就确定永归买主,直到世世代代;在禧年也不必归还。
利百加的哥哥和母亲说:“让她同我们再住几天,也许十天,然后她可以去。”
“人将房屋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为圣,祭司就要估价。房屋是好是坏,祭司怎样估定,就要以他的估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