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伤害邻舍以致残疾,他怎样做,也要照样向他做:
若有别的伤害,就要以命抵命,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以灼伤还灼伤,以损伤还损伤,以鞭打还鞭打。
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
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使人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做。
“你们听过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因为你们怎样评断别人,也必怎样被审判;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
你的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亚多尼.比色说:“从前有七十个王,大拇指和大脚趾都被我砍断,在我桌子底下拾取零碎食物。现在上帝照着我所做的报应我了。”他们把亚多尼.比色带到耶路撒冷,他就死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