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祭司的女儿若成为寡妇或被休,又没有后裔,她回到父家,好像年轻的时候,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任何外人都不可吃它。
犹大对他媳妇她玛说:“你去住在你父亲家里守寡,等我儿子示拉长大。”因为他说:“恐怕示拉也像两个哥哥一样死去。”她玛就去,住在她父亲家里。
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会用乌陵和土明的祭司兴起来。
耶和华对摩西和亚伦说:“逾越节的条例是这样:外邦人不可吃这羔羊。
他们要吃那些用来赎罪之物,好承接圣职,使他们分别为圣。外人不可吃,因为这是圣物。
你们未尽看守我圣物的职责,竟派别人在我的圣所替你们尽看守之责。
这摇祭的胸和这举祭的腿,你要在洁净的地方和你的儿女一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归给你,作为你和你儿子当得的份。
“任何外人都不可吃圣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雇工,都不可吃圣物。
祭司的女儿若嫁给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
妇人若离开夫家以后,去嫁别人,
当日,有扫罗的一个臣仆在那里,他留在耶和华的面前,名叫多益,是以东人,作扫罗的畜牧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