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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伪经”不是出于神的默示,也不属于基督教正典或犹太教塔纳赫?

ℹ️ 背景提示
本书并非神所默示,亦非基督教正典或犹太教塔纳赫的一部分。仅供历史与研究之用。查看完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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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点摘要(TL;DR)

  1. 犹太教的塔纳赫(律法、先知书与圣录)在古代已定稿;被称为“伪经/次经”的书籍从未属于该正典。
  2. 耶稣和使徒确认这一三分结构(路加福音 24:44),并且从未以“经上记着说”之类的权威公式将伪经当作“圣经”来引用。
  3. 古代犹太资料(如约瑟夫)谈到固定的正典,并宣称在玛拉基/以斯拉之后预言的传承已经止息;多部伪经自承其时代没有先知(马加伯上一书 4:46;9:27;14:41)。
  4. 古教会的正典标准(使徒性、正统性、古老性、普遍使用)并不为伪经所满足。
  5. 自我见证:有些伪经并不自称受默示,甚至为文笔缺失请求包涵(马加伯下一书 15:37–39)。
  6. 教会历史:它们被当作有益读物,但与圣经区分;耶柔米将其置于“正典之外”。古代书目并不一致;罗马在特伦托大公会议(1546)将多数次经定为正典;东方正教各自采用的书目并不完全相同;许多基督徒教会将其排除。
  7. 实践结论:它们对两约之间时期的历史与背景有价值,但应作为信仰教义的规范。

1)定义与范围

  • 塔纳赫(希伯来圣经):犹太教所接纳的三部分合集:妥拉(律法)、先知书圣录
  • 伪经 / 次经:两约之间时期的犹太著作,多以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保存。包括:多俾亚传友弟德传智慧篇德训篇(西拉书)巴路克书马加伯上一书马加伯下一书,以及以斯帖但以理的希腊文增补等。
  • 伪经著作(广义):其他古犹太著作(如以诺一书),从未进入犹太或主流基督教的正典书目。

术语说明:“伪经”常见于新教传统;天主教称为“次经”,指后期被接纳入正典的书籍。

2)塔纳赫的正典为何不收录伪经

2.1 圣经与犹太传统的见证

  • 耶稣提及律法、先知和诗篇/圣录路加福音 24:44),反映塔纳赫的结构。
  • 马太福音 23:35(“从亚伯直到撒迦利亚”)暗示按希伯来书卷的历史边界,并不包含两约之间的时期。
  • 罗马书 3:2:“神的圣言交托给犹太人”,意味着犹太群体清楚哪些书是神圣启示。

2.2 伪经中的“无先知时代”自觉

多处伪经文本承认当时没有先知

  • 马加伯上一书 4:46:将祭坛的石头存放,“直等有先知出现”。
  • 马加伯上一书 9:27:自述“自从不再出现先知以来,未曾有过这样的患难”。
  • 马加伯上一书 14:41:某些决议“直到出现忠信的先知”。

无先知,则无先知性默示可向犹太正典增添书卷;因此塔纳赫收录这些书。

3)耶稣与使徒的用经:经文权威的范围

  • 新约以“经上记着说”等权威公式数百次引用圣经,范围始终是希伯来圣经
  • 新约虽会提及/影射其他犹太文献(如犹大书 14 节影射《以诺书》),却未曾将其正典化
  • 结论:使徒时代对“经文权威”的用法并不支持把伪经当作圣经。

4)古教会的正典判准

  1. 使徒性/先知性:新约要求使徒或其圈子;旧约要求先知性见证。
  2. 正统性:与“信仰规则”(正统教义)一致。
  3. 古老性:成书于先知时代(旧约)或使徒时代(新约)。
  4. 普遍使用:被神的子民广泛且持续地接纳。

伪经常见的问题

  • 缺乏受默示的自我主张并自认有限(马加伯下一书 15:37–39)。
  • 教义张力:如多俾亚传 12:9德训篇 3:30谈“施舍涂抹罪”,与新约关于因信称义、基督之赎罪的教导存在张力。
  • 历史困难/时代错置:如友弟德传称尼布甲尼撒为“亚述王”。
  • 作者归名可疑/拟托:如智慧篇以所罗门口吻写成,实为后期成书。

5)为何某些圣经版本会收录它们?

  • 七十士译本(LXX)在希腊化犹太人与早期教会中极为流行,所流传的合集常包含这些书。
  • 教父:有人阅读引述以资造就,也有人明确与正典区分(如耶柔米《头盔序》(Prologus Galeatus)中将其置于“正典之外”,仍可供阅读)。
  • 古代书目(撒狄的默里同亚他那修等)之间并不完全一致
  • 地区性会议(希坡 393;迦太基 397/419)曾在牧养处境中收录次经。
  • 特伦托大公会议(1546)将多数次经正式列为正典(天主教)。
  • 东方正教各自的收录并不完全相同(如马加伯三书诗篇第 151 篇等)。
  • 新教传统(宗教改革):通常将之单列为“可读而有益”的书,以其立教义(如英国国教〈三十九条信纲〉第六条)。

6)常见疑难与简答

古抄本(梵蒂冈抄本、西奈抄本、亚历山大抄本)不是也收录了吗?

是的,这些抄本保存了基于七十士译本的较大合集;但出现在抄本中并不等于被各方一致承认为正典。同样的抄本也收有今日无人视为正典的附录(如一、二《革利免书》)。

不是有些教父也用过它们吗?

是,为了造就而引用;但古教会中反复存在“正典”(确立教义)与“教会书/造就书”的区分

“雅姆尼亚/雅夫内”关闭正典吗?

更准确地说,是公元 70 年后拉比传统的确认过程,巩固了既有的正典;并无证据表明有一个正式“会议”在那时增删了书卷。

犹大书引用《以诺书》:是否证明其他非正典书也可能受默示?

引用或影射并不等于正典化(保罗也引用过外邦诗人的话,并未将其视为圣经)。犹大使用的是当时熟知的材料来阐明真理,并非将《以诺书》正典化

7)伪经内部显示其非受默示的证据

  • 自承“无先知时代”马加伯上一书 4:46;9:27;14:41
  • 作者自认有限马加伯下一书 15:37–39(作者为可能的缺失请求包涵)。
  • 与正典教义的张力
    • “施舍涂抹罪”多俾亚传 12:9德训篇 3:30)与新约关于基督赎罪和因信称义存在张力。
    • 为死者祈祷马加伯下一书 12:45–46)在希伯来正典中没有依据,且与新约关于审判的教导相左。
  • 历史问题(如友弟德传把尼布甲尼撒称为“亚述王”)。

这些迹象并否定其历史或灵修价值,但不足以使之成为建立教义的规范。

8)结论

  • 犹太教:从未把伪经纳入塔纳赫,因为它们属于先知时代,也不符合“神谕”的标准。
  • 福音派等基督徒:遵循耶稣和使徒所确认的正典范围(路加福音 24:44罗马书 3:2),应用教父时期的正典判准,区分“有益阅读”与“受默示圣经”。
  • 当下使用:可为两约之间时期的历史与虔敬提供背景,但作为教义的根基。

9)可收录的关键经文(如需可提供全文)

  • 路加福音 24:44——耶稣确认律法、先知与圣录。
  • 罗马书 3:2——“神的圣言交托给犹太人”。
  • 马太福音 23:35——“从亚伯直到撒迦利亚”,对应希伯来正典的历史边界。
  • 马加伯上一书 4:46;9:27;14:41——承认没有先知
  • 马加伯下一书 15:37–39——自述非受默示的文体限度。
  • 多俾亚传 12:9德训篇 3:30——施舍与赦罪(教义张力)。
  • 马加伯下一书 12:45–46——为死者祈祷(被一些群体视为与正典教导不合)。
  • 希伯来书 1:1–2——神昔日在先知里多次多方地说话,末世在里说话。

(如需,我可按你指定的中文圣经译本提供这些经文的足本引用。)

10)历史参考(可作脚注)

  • 约瑟夫,《反亚比翁》1.8(论 22 部圣书)。
  • 耶柔米,《头盔序》(Prologus Galeatus,区分正典/教会书)。
  • 亚他那修,《复活节书信》第 39 封(旧约书目与“供造就之书”)。
  • 特伦托大公会议,第四会期(1546)。
  • 〈三十九条信纲〉第六条(英国国教传统:可读的书,但不用于立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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