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9:6 - 圣经–普通话本6 祭牲的肉必须在献祭的当天或第二天吃完,吃不完的必须在第三天烧掉, Tazama sura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6 要在献祭当天或第二天吃完祭物。如果第三天还有剩余,都要烧掉。 Tazama sura中文标准译本6 你们的祭物要在献上的当天或第二天吃;到了第三天还剩下的,要用火烧掉。 Tazama sura和合本修订版6 这祭物要在献的当天或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要用火焚烧。 Tazama sura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6 这祭物要在献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烧。 Tazama sura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6 这祭物要在献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烧。 Tazama sur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