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记 7:70 - 圣经–普通话本 一些家族的族长为修复工程进行捐助。行政官捐助了8公斤黄金、50个碗和530件祭司礼服,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有些族长为工程捐出财物。省长捐出一百七十两金子、五十个碗和五百三十件祭司礼服。 和合本修订版 有些族长为工程捐助。省长捐入库房中的有一千达利克金子,五十个碗,五百三十件祭司的礼服。 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有些族长为工程捐助。省长捐入库中的金子一千达利克,碗五十个,祭司的礼服五百三十件。 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有些族长为工程捐助。省长捐入库中的金子一千达利克,碗五十个,祭司的礼服五百三十件。 新译本 有些族长为了这工程而捐献;省长捐给库房金子八公斤、碗五十个和祭司的礼服五百三十件; |
他还造了锅、铲和碗。 至此,户兰完成所罗门王命他负责的圣殿工程。他所造的器具如下: 两根立柱,柱上的两个碗状的柱顶,两组盖住柱顶的装饰网络,两组装饰网络所需的四百个石榴,每组网络上各装有两排石榴,作为碗状柱顶的饰物;洗濯盆及其盆座,铜海和驮海的十二头铜牛;锅、铲、肉叉及所有其它应用器具。所有这一切都用光亮的铜制成。
首先签名的是哈迦利亚的儿子、行政官尼希米和西底家。 签名的祭司有: 希底家、西莱雅、亚撒利雅、耶利米、巴施户珥、亚玛利雅、玛基雅、哈突、示巴尼、玛鹿、哈琳、米利末、俄巴底亚、但以理、近顿、巴录、米书兰、亚比雅、米雅民、玛西亚、璧该和示玛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