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记 7:65 - 圣经–普通话本 行政官告诫他们: 不可以吃至圣的祭物,直到有祭司能用乌陵和土明求问上帝以后才能决定。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省长吩咐他们不可吃至圣之物,直到会用乌陵和土明求问的祭司出现。 和合本修订版 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会用乌陵和土明的祭司兴起来。 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新标点和合本 - 神版 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新译本 省长告诉他们不可吃至圣之物,直等到有能用乌陵和土明来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
首先签名的是哈迦利亚的儿子、行政官尼希米和西底家。 签名的祭司有: 希底家、西莱雅、亚撒利雅、耶利米、巴施户珥、亚玛利雅、玛基雅、哈突、示巴尼、玛鹿、哈琳、米利末、俄巴底亚、但以理、近顿、巴录、米书兰、亚比雅、米雅民、玛西亚、璧该和示玛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