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提摩太前書 1:9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9 蓋知律之設、非為義者、乃為不法、妄行、不虔、干罪、不潔、妄誕、弒父、弒母、殺人、 Faic an caibideilTuilleadh tionndaidhean淺文理和合《新約全書》9 蓋知律法非為義人而立、乃為不法不服者、不虞與負罪者、不聖與塵俗者、擊父擊母者、殺人者、 Faic an caibideil俄羅斯正教文理《希臘原文新約聖經》附《官話聖詠經》9 蓋知此法律、非爲義人而設、乃爲不法者、不服者、不虔者、犯罪者、放肆者、邪穢者、弑父母者、殺人者、 Faic an caibideil白日昇-徐約翰文理新約(缺)9 又知。設律。非為義者。乃為無義。弗順服。為逆。及罪犯。及污穢。及弒父母。及殺人。 Faic an caibideil湛約翰-韶瑪亭文理《新約全書》9 且識律法非為義者立、乃為諸非法、弗服、為不虔、罪人、為不聖、侮慢、為弒父、弒母、殺人、 Faic an caibideil裨治文-克陛存文理《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9 蓋知律法非為義者設、乃為不法而不服者、不敬虔而罪惡者、邪穢而不潔者、弒父者、弒母者、及殺人者、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