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全書第六卷約書亞記 23:4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4 自約但至大海日入之鄉、所遺之民、及我所滅之族、我以其地分與爾諸支派為業、 Faic an caibideil裨治文-克陛存文理《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4 此諸國之餘及我所絕之諸國、自約但至大海西向、我曾鬮分之、為爾諸支派之業。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4 此諸國之餘者、連我另所斷絕之諸國、自若耳但在東至大海向西者、我卻曾以拈鬮而分之與爾等、為爾等各支之業也。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4 東自約但、西至大海、我所滅之國、與所遺之民、我掣籤分其地、與爾支派為業。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4 自約但至大海、日入之處、所有諸國、即我所滅、與所遺未滅者、我已以鬮分其地、予爾諸支派為業、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4 夫我鬮分斯餘國與爾。以為爾各支之業。連我所斬斷之諸國。自若耳但至大海東便。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