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全書第六卷約書亞記 22:25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25 爾流便人、迦得人歟、耶和華既定約但為爾我之界、爾與耶和華無與、如是、爾裔必使我裔不寅畏耶和華、 Faic an caibideil裨治文-克陛存文理《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25 流便嗣、伽得嗣乎、耶和華立約但為爾我間之界、爾於耶和華無分也。恐爾之嗣若此、則使我之嗣、息畏於耶和華。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25 蓋神主立若耳但河為爾我中間之界也、流便之裔厄得之裔乎、爾等于神主無分也。恐爾等之子孫如此、則使我等之子孫息敬畏神主、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25 耶和華置約但為界於爾我間、爾曹流便伽得二支派、與耶和華無與、如是爾後嗣、將使我後嗣不畏耶和華。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25 爾流便人、迦得人、主已定約但在爾我之間為界、爾於主前無分、如是爾子孫將使我子孫不敬畏主、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25 蓋耶賀華以若耳但為爾我間之界爾路氷之子輩。厄得之子輩爾無分於耶賀華。如是爾之子輩或使吾子輩弗畏耶賀華也。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