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全書第六卷約書亞記 22:19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19 如爾所得之地、以為不潔、可歸耶和華會幕所在之地、得業於我儕中、但除我上帝耶和華壇外、勿築別壇、悖逆耶和華及我儕、 Faic an caibideil裨治文-克陛存文理《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19 爾地之業、若爾以之為污、則可濟於耶和華之地之業、至耶和華之幕所居者、受業於我中、惟毋違逆耶和華、亦毋違逆我儕、而於爾神耶和華之壇外、又築一壇也。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19 爾等若以為爾等之地業是污的、則可以過來至神主之地業、神主之帳堂所居之處、而于我等中受業、惟除神主我等神祭臺外、切勿違逆神主、又勿違逆我等、以為己建別的臺也。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19 如爾所得之地、以為不潔、則歸耶和華會幕所立之地、在我儕中得業亦可、但勿違耶和華及我、除我上帝耶和華壇外、勿更築壇。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19 爾所得為業之地、如以為不潔、則可歸主之地、即設主幕之地、得業於我儕中、但不可在主我天主祭臺之外、別建祭臺、叛逆主、並干犯我儕、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19 惟若汝分之方為無潔。則渡耶賀華分之方。耶賀華堂在之處而取分於吾輩中。然勿逆耶賀華勿逆吾輩以除吾神耶賀華之祭臺外而建祭臺。 Faic an caibideil |